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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协警示:网上购物要自我保护
2008-4-14 13:43:24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4日电:近年来,迅速兴起的网络购物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但是,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市消费者协会近期接到此类投诉的数量迅速增加。天津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物要注意从五个方面进行自我保护。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4日电:近年来,迅速兴起的网络购物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但是,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市消费者协会近期接到此类投诉的数量迅速增加。天津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物要注意从五个方面进行自我保护。

     一、不要轻信网络广告夸大宣传,对商品要进行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遇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特别小心,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原单正品”、“特价优惠”等诱惑,切忌贪图便宜。

     二、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购买前与对方约定好保修范围及各自的权利义务。选择异地网购的消费者还要考虑商品的保修是否方便等因素。

     三、收货要在邮递人员在场时拆开物品并进行检查,证实物品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再签收,如与所买商品不符或造成损坏,应拒绝签收。

     四、若经营者出现付款后不按约定发货、款到后要求另加价等情况,或捆绑其他物品销售的,消费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五、网络购物要注意付款安全,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交易完成后要注意保存交易记录。

     市消协还用一个案例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一定要自我保护。据介绍,几天前,消费者陆女士在一个号称“天津万信数码购物商城”的网站订购了一部“佳能G9”数码相机,其价格1970元,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于是,她通过建行向一个人账户汇款2000元(含邮费30元),对方收到款后又告知陆女士再交3000元的“水货”保密费,这样才能给发货否则就不发货。这时,陆女士感到不妙并拒绝了再交钱,之后就与收款方联系不上了。消协部门对近期网络购物投诉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发现网购陷阱主要是:一类纯属网上购物诈骗,这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另一类是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具体表现在不兑现事前承诺、交易的商品与样品不符,售后服务差。 (王绍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今晚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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