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再添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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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16 10:53:26 |
继2006年底首批认定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后,第二批11个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昨天授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蔡赴朝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
第二批通过认定的11个文化产业集聚区,分别是:北京CBD国际传媒产业集聚区、顺义国展产业园、琉璃厂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清华科技园、惠通时代广场、北京时尚设计广场、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北京出版发行物流中心、北京欢乐谷生态文化园、北京大红门服装服饰创意产业集聚区、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
11个集聚区规划定位科学,产业特色鲜明,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管理和运营比较完善。从空间布局看,从首批的8个区县增加到13个,并向南城(崇文、宣武、丰台、房山)和新城(顺义)倾斜。从行业分布看,主导产业特色突出,既有新兴的文化传媒、出版物流、时尚休闲等现代业态,也有弘扬千年古都文化底蕴的老字号、传统街区等传统产业升级业态,填补了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广告会展、出版发行、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空白。第二批11个集聚区,是从全市申报的46个集聚区中层层选拔出来的,较好地体现了首都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政策。
首批认定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来,集聚区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促进和示范作用。主要表现一是各集聚区均吸引了一定数量的骨干龙头企业。一年多来,集聚区共吸引了1100多家企业(机构)入驻,截至2007年8月企业总数近6000家。2006年,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的13%左右。实现利润超过48亿元,约占全部的33%。上缴税金超过19亿元,约占全部的11%。二是扩大了首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仅798艺术区2007年接待来自境外的游客达150万人次。三是带动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2006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总收入3614.8亿元,增长29.4%,创造增加值812亿元,增长15.9%,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0.3%,全年文化创意产业新增增加值111.7亿元,占全市GDP新增量的11.4%。2007年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1至11月份,文化创意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共实现收入3827.7亿元,增长19.4%。目前,北京市21个市级集聚区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辐射力、影响力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中都具有重要作用,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蔡赴朝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通过产业规划、政策引导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科学规划、盘活存量、自主创新上,充分利用好闲置工业厂房及首都文化特色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完善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聚区工作协调机制。整合主导产业相近、发展模式相似的集聚区,体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实现集聚区之间主业突出、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扩大对集聚区的宣传,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打造品牌活动,提高集聚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集聚区的运营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之管理科学、运营规范,更好地承担起管理服务集聚区的职能。 (贾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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