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硬指标”规范海上成品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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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17 10:20:10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7日电:天津海事局与天津市商务委联合下发《天津海上成品油市场供应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及操作人员资质认定、防污应急预案审核、供受油设备检验等硬指标规范日益火爆的海上成品油市场,消除水域环境污染隐患。 |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7日电:天津海事局与天津市商务委联合下发《天津海上成品油市场供应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及操作人员资质认定、防污应急预案审核、供受油设备检验等硬指标规范日益火爆的海上成品油市场,消除水域环境污染隐患。
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在天津港往来、施工、作业的船舶数量日益上升,与此同时船舶成品油需求量也逐年增长。该水域船舶加油主要是在船与船之间进行的,即需要加油的船舶与加油船对接后,完成输油和交易。但一些无证单位为谋取利益,组织无相关资质的船舶混入成品油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这些不规范的作业加大了水域环境污染的风险。
天津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工作人员介绍,《天津海上成品油市场供应管理办法》首次以地方规范性文件对海上供受油作业安全和防污染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对规范辖区水域供受油活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5月10日,该办法正式施行,从事海上成品油供应活动的企业除了需要具备商务委规定的相关资质外,还必须具备防污染方面的“硬指标”。企业必须在天津海事局备案,制定防污染应急预案并得到海事部门认可,从事供受油作业的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供受油设备也要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届时,海事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打击无证经营单位,确保辖区水上安全,消除水域环境污染隐患。(刘弘 钮战英 王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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