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我真切地体验到了大墙内外两重天,如今失去自由,才发现以前能自由自在地依偎在父母身边是最幸福的事情。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本市唯一一所关押未成年罪犯的监管单位,副所长王勇告诉记者,这里的服刑人员大都是14周岁至18周岁的青少年。 |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日电:“我真切地体验到了大墙内外两重天,如今失去自由,才发现以前能自由自在地依偎在父母身边是最幸福的事情。”这是杨刚来到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接受了3个月的“校园式”管理后的感受。像杨刚这样经过改造认识到错误并感到忏悔的未成年罪犯还有很多。经过教育,不通人情的“愣头青”主动向妈妈鞠躬问好;唯我独尊的“小皇帝”懂得了积极帮助他人……“校园式”管理让这些未成年罪犯找到新的人生价值。
个案1
三个月他学会荣誉和责任
刚刚过完18岁生日的杨刚,身高只有1米50,身材瘦削,说话时还经常脸红,让人很难将他和曾经两次参与抢劫的罪犯联系到一起。
杨刚出生在山西省洪洞县农村。2007年4月,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来到天津一家私营自行车厂打工。“我一来就后悔了,干了两个月,老板总是拖着不发工资,没钱了我就向老板借,每次都要打欠条。”两个月后,当老板清算工资时,杨刚傻了,“我两个月写的借条加起来一共有1500元,不但拿不回工资,还欠老板几百元。我越想越觉得委屈,于是和朋友一起向老板借了200元钱,偷偷离开了厂子。”
很快,杨刚他们花光了身上的钱,找工作又没有着落,于是便商量抢点钱花。2007年6月12日,杨刚和两个朋友在马路上抢了一对情侣的两部手机后卖了500元,这些钱被他们吃饭、上网挥霍掉了。17日晚,杨刚他们再次实施抢劫,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过开庭审理,杨刚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送到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改造。
“到未管所以前,以为会吃不好、喝不好。可到这里后,我看到的是干净整洁的监区,吃的是可口的饭菜,喝的是纯净水,警官也都像亲人一样,不仅组织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文化知识,还教会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杨刚说,来到未管所后,他学到了很多知识,而对集体意识、荣誉感、责任感这些自己以前从不具备的品质也都有了切身的体验。“与朋友分担痛苦,你就少了一分痛苦;与朋友分享快乐,你就多了一分快乐。”杨刚说这是他最大的收获。
个案2
一封家书感动伤心母亲
“这是儿子第一次给我写信,我每天都把它带在身上。”李女士从怀中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信封已经有好几处破损,信上有的字迹已经模糊,看得出是被眼泪打湿的。“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在这里很好,你们别为我担心。”字迹很工整,整页纸上没有一处删改的地方。
看到儿子王伟的信后,李女士很欣慰:“我没想到儿子会改造得这么好,他不但学习了文化知识,还学会了一门技能。这里的管理让我们全家都很放心,我坚信儿子出来后一定会重新站起来。”
“儿子17岁那年因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被判了7年。”李女士说,她和王伟的父亲长期在外地做生意,很少顾及儿子的学习和生活。因为觉得亏欠儿子太多,所以他们很宠爱王伟,要什么给什么,成绩不好也不责备,没想到这却害了王伟。“他平时花钱就大手大脚,花完了就向我们要。可有时我们俩都不在本市,他手头缺钱了就跟朋友借,渐渐地发展到和朋友一起去抢,他觉得那样特别刺激、特别酷。”
第一次抢劫后,王伟因为年龄小而且抢劫的财物少,被取保候审了。而在取保期间,他又和班上的同学发生矛盾,双方纠集了好几个人进行互殴并导致其中一人重伤,王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没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看到儿子在未管所有了这么大的进步,李女士和王伟的父亲都很高兴。她想告诉儿子,他们都很想他,希望他能早一天走出高墙。
新闻解读
少年犯变身“复合型”人才
近年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教育改造未成年罪犯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本市唯一一所关押未成年罪犯的监管单位,副所长王勇告诉记者,这里的服刑人员大都是14周岁至18周岁的青少年。
针对未成年人特点
开展文化教育技能培训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有其自身的特点。”王副所长说,未成年人精力过剩,但调节能力、控制能力较差;他们的好奇心很强,但辨别是非的能力却很弱;他们的独立性很差,依赖性却很强。同时,未成年人又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生理、心理、行为上都与成年人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管理教育未成年罪犯的过程中,要更多地从他们的特点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现在施行的“校园式”管理模式。
所谓“校园式”管理,就是在未成年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在思想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他们之所以会犯罪,主要原因还是受教育程度低。在这里服刑的未成年人大多中学还没有毕业,有些人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因此,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是我们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使所有的未成年罪犯都能完成初中阶段的教育并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重新步入社会后不再是文盲、法盲。同时,我们还对16岁以上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让他们掌握一些劳动技能,将来能够自食其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