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阵营”的人,对于梁洛施的做法评价都不同。内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纪人说:“没当上明星时哭着喊着要出名,出了点小名又哭着喊着说‘剥削’。当时没人逼你签约啊!放下碗骂娘,这是典型的白眼狼做法。”也有一位曾多次被艺人“中途抛弃”的内地著名经纪人则心平气和地表示:“既然双方都已经闹得不愉快了,那就分吧。强扭在一块儿也没有什么意思,双方都被耽误了。”
而一位曾北上签约某国际大唱片公司的广州歌手则支持梁洛施的做法,他不但羡慕梁洛施的“有种”,还认为此举改变了艺人的“被动地位”。他说:“当时那家唱片公司要签我时,开出了许多诱人的条件。等签了以后,我才发现公司像是在搞批发,签约歌手多得成灾了,公司根本没有资金和精力为每个歌手进行很好的定位和包装,定期出唱片就更是纸上谈兵的梦想了。在和公司的关系中,艺人违约了,公司可以‘封杀’、‘雪藏’,甚至克扣你的所得;但公司违约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忍气吞声。艺人在强大的公司面前,永远是弱者。”他也是付出了一笔违约金后,才重新获得了自由身,这使得他在之后的几年里经济陷入了拮据。而梁洛施身后有着“强大的经济后盾”,也让这位歌手羡慕不已。(肖执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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