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新闻大厦召开会议,部署了2008年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广电局等部门的领导,以及各区(县)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工作的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自2006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今年重点支持方向有八个行业:文艺演出业、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影视制作和交易业、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广告会展业、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设计创意业、文化旅游业。
近日,已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北京文化创意网站,向社会公示了《关于公开征集2008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明确了申报主体、申报时间、资助范围、资助方式、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等。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能够带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项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