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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退钱无门”与哭穷在忽悠谁?
2008-4-25 15:50:35
    简要内容:昨天上午9时许,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曾锦春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由于情节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此案预计要庭审三天。

    昨天上午9时许,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曾锦春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由于情节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此案预计要庭审三天。(人民网)      

    据报道,在法庭上,当公诉人询问曾锦春为何在一单受贿事实中收了人家钱,却没有帮人家办事时,曾锦春回答说:“他前后送了两次钱,每次都是40万元,我想过要退钱给他,但是他死活不收。我也没有办法。”当公诉人询问另一单为何要以借钱为由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的事实情况时,曾锦春却在法庭上哭穷:“我当时确实没有钱,那一笔是真的要借钱。”曾锦春还声称收受首清文前后18次贿赂710万元中,有600多万是自己投资矿山的分红款,而不是贿赂款。      

    号称“三不倒”的曾锦春,最终又戴上了个“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的“头衔”。他站在被告席上,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居然还在为自己曾经的“辉煌业绩”狡辩,实在让人感到十分荒唐、拙劣、滑稽、可笑。堂堂一个纪委书记却不珍惜手中的权力,而独创出一套假借“双规”大肆敛财及受贿要现钞、远亲变情妇的成功“秘诀”,还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试问,“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巨贪”曾锦春,为何还好意思在法庭上口口声称自己是“退钱无门”与哭穷,如此表演到底在忽悠谁?      

    众所周知,作为时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难道他不懂得收受他人贿赂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像他那样手握一定大权的人,又有多少人试图接近巴结他呢?而能够找他办事的人,不是公司老板、富豪,就是某些想升官发财的人,否则人家也用不着低三下四拿钱求他,没有好处他也不会答应帮人家办事。     

    而“清廉”的曾锦春“死活不收”,可人家却要强给硬塞,所以曾书记也没有办法,只好笑纳了。一个市纪委书记居然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是何等的荒唐和莫大的讽刺!如此又怎么能搞好一地党风廉政呢?又如何对的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呢?      

    其实,明眼人一看都十分清楚,曾锦春是个十分贪婪金钱的人。退一步说,即使那次被人家“强奸”了一次,那又如何解释他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敛财呢?动辄就“双规”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人,让人家用金钱“买”回自由、清白;还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收礼让对方提着个装有好几十万元现金的塑料编制袋,就可以遮人耳目、瞒天过海,甚至还把远房亲戚也变成自己的情妇,好让肥水不流外人田。岂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都会露出自己的尾巴!     

    曾锦春在法庭上哭穷,只有鬼才会相信!向人家索贿,居然打着借钱的幌子。谁都会清楚,他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是野猫子借鸡――有去无回。而他贪的那么多钱都到那里去了?给了自己的两个情妇?再说自己即使把钱都投到煤矿里去了,又是谁给他的权力,让他这个纪委书记去办公司?有人揭发他的违法行为,居然还悬赏10万元要人家项上人头,真是猖狂至极、无发无天!他这样做,反而更加坚定了举报人的信心和毅力,从而加速了他的末日的到来!      

    曾锦春为何会那么狂妄、嚣张、有恃无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整个郴州官场系列腐败大气候影响之外,最主要的是还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苦果。从他的人生轨迹中,也折射出他的人格修养、官品官德太差及监管乏力等等,其教训极为深刻,很值得人们深思。      

    不管曾锦春是“退钱无门”也好,还是在庭上竭力哭穷也罢,都是在为自己狡辩,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寻找理由,想借此忽悠善良的人们,试图减轻法律对他的惩处,赢得人们的同情和宽恕。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怎能网开一面。更何况他没有个很好忏悔态度,反而试图忽悠、愚弄人民群众,这样只会遭到更多的唾骂。如今他再怎么狡辩自己是多么的委屈、冤枉,就算是现在幡然悔悟,意欲脱胎换骨,但一切都悔之晚矣,也是徒劳无益。      

    曾锦春的结局恰恰印证了一句话,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秦汉雄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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