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静海县教育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静海县教师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
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8日电:静海县教育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静海县教师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该规范共36条,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个方面的基础上,对教师在网络道德、担班主任及毕业班教学工作、安全意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环保意识、争做节俭模范等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教师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及备课、上课、不拖堂、布置作业、辅导学生,特别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关怀学生精神世界、关注学生个性、综合评价学生、开展教育实践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全县各校正根据该《规范》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静海县教师行为规范》落到实处。(曹希霞 桑绍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