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我们必须确实更新观念,研究超前招数,拿出创新措施,破除上述桎梏,才能真正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工作的大进展。发挥培训促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新突破。 |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坚持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双赢并举,重点抓好项目带动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使项目带动就业成为全区新增就业的主体。预计年底新增就业人员可达⒈6万人至2万人。一是盯紧项目,开发岗位。紧紧围绕我区“一区两园五个密集区”,抓住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把其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提前介入,工作前移,主动跟进,贴近服务,主动帮助项目单位做好人员配置方案,及时建立就业服务协议,着力开发就业岗位,实现我区失业人员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信息,掌握就业需求,定期举办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岗位对接的服务平台;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进“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实现平稳就业;抓住新农村建设和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发展的有利契机,大力挖掘配货、农贸、保洁、保安、家政、物业、旅游等用工岗位;面向全区机关后勤部门和社区建设,挖掘居家养老、市容协管、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益性岗位。三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我们计划扶持20名自主创业、建立5个再就业基地,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为创业意愿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专家咨询、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资金扶持、跟踪服务,特别要加大就业再就业基地认定和扶持力度。上半年前,按照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再就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企业经营场地达200平米以上,就业岗位不少于60个,当年新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和本市被征地农民的比例达到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可享受最低工资30%补贴的条件,我们在辛口镇、张家窝镇、中北镇各扶持一个企业进行试点,下半年在全区推广,引导“再就业基地”就近就地安置本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
第二,发挥培训促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新突破。我们计划年度培训8000人,其中职业培训3000人,培训就业率达90%。按照“突出技能,注重实效,促进对接”的思路,以区劳动力培训中心为主导,以周边职业院校为骨干,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抓素质培训,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抓创业培训,围绕用人单位需求抓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以电工、电气焊、电子装配、叉车等实用性较强的定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打造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无忧”品牌。
第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推进应保尽保。在深入推动养老保险参保上,我们以新签订合同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抓住养老保险给广大职工带来的实惠和好处这个宣传点,加强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定期召开扩面推动会,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将更多人群纳入参保范围,确保扩面进度,实现我区覆盖城镇职工14.47万人的工作目标。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上,采取深入基层群众、贴近服务的办法,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力争全区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努力实现⒈3万学生儿童参保目标。
第四,加大维稳力度,促进劳动保障的公平正义。一是完善信访机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健全组织,搞好预案,超前排查,建立台帐,充分发挥了监察、仲裁联合办案,落实领导包案和信访接待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大用人单位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切实纠正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工资拖欠、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使用童工等各类违反劳动政策法规的行为,并完善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帐,全面实行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深入抓好清欠工作。三是加强劳动争议裁决调解工作。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庭前调解和案中调解,重在帮助和援助,采取释法明理、思想疏导、法情并举的方法,帮助双方分析利弊,简化办事程序,力求调解率达80%以上。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