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守法就会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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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4 11:00:15 |
| 简要内容:关于《劳动合同法》导致一些企业倒闭的问题,实际上是企业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发展、市场经济如何发展的问题——是不断完善并沿着法制轨道发展,还是默认资本暴力与盘剥的问题。 |
“今年珠三角有8000多家企业倒闭或转移,这与《劳动合同法》有很大关系。”5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卫平在广州举行的亚澳论坛上如是说。当日,有100多名企业家齐聚一堂,参加了由广州市企业家协会和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承办的学术论坛。(新快报5月3日)
一些企业倒闭或迁移或许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一定关系。那么,《劳动合同法》为什么会导致企业倒闭或迁移呢?新法未出台前,原来的劳动法规其实早就对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以及职工待遇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新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而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对于违法用工的约束力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提高了,而这也正是企业主们大呼“新法致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原因所在。可见,所谓《劳动合同法》增加企业成本说,实际上是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而如果企业因新法实施而倒闭,实际上是承受不了守法成本。
成熟的市场经济需要成熟的法制体系保护,而只有在成熟的法制体系下生存的企业,才称得上成熟的企业。企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营者的智慧与谋略,需要培育和积累深厚的文化底蕴,需要经营者和劳动者凝聚的合力来推动企业发展的车轮。然而,由于市场经济处于起步阶段等原因,企业治理在一些地区和一些“企业家”那里被简单化了,资本与老板划上了等号,企业利润与不择手段的盘剥划上了等号;一些国外资本也看好了中国廉价劳动力、违法成本低的“优势”,纷纷而来的投资中夹着了很多成本投机因素。一直以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辞退不给补偿、没有休假并随意加班等等违法行为早已习惯成自然与顺理成章,“血汗工厂”式的无度压榨与盘剥,被企业主自己见怪不怪;而国家一旦依法规范企业行为,保护工人最基本的权益,却一下子让大批企业无法适应。一批批韩企一夜间卷款而逃;一批批“企业家”中的精英人士大声疾呼新法带来灾难,有话语权的代表委员们更是在两会上群起而向新法发难;今天,珠三角8000企业倒闭或转移的罪责无疑又被加在了《劳动合同法》头上。
关于《劳动合同法》导致一些企业倒闭的问题,实际上是企业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发展、市场经济如何发展的问题——是不断完善并沿着法制轨道发展,还是默认资本暴力与盘剥的问题。而一些企业的倒闭,究竟是新法出台的不适宜,还是企业自身跟不上社会发展、不能走向成熟而遭淘汰,站在不同的角度,结论自然不同。如果企业一违法就盈利,一守法就倒闭,企业跟不上社会发展,却反过来要法律来削足适履,这就是一种逻辑的颠倒。而按照这种颠倒了的逻辑,企业就该永远依赖“血汗利润”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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