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4日电:
1、未来呼唤区域协调
伴随着世界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的转移和中国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调整由南向北的推移,环渤海区域以其独有的政治文化优势、区位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强大的研发能力等特质,将成为21世纪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经济增长中心之一。
然而,环渤海区域要在21世纪成为中国最具潜力和活力的经济增长中心之一,必须要加快推进环渤海经济圈的协调发展,用一体化的思维重构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优化环渤海城市群的功能与结构,降低区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运行成本,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简单地说,区域的协调合作是未来环渤海区域发展的一个大趋势。这就是由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周立群、谢思全主编,由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蓝皮书《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区域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告诉我们的主题思想。
2、联合研究透视环渤海
《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报告》由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周立群教授主持,由经济研究所多学科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并联合了北京、河北、山东、辽宁等地的学者,组成一个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联合课题组。课题组历经数月,走访了环渤海区域两市三省的省会及主要城市,会见了各个省市的政府部门、企业精英、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团体等中间组织,对环渤海地区的行政区划、产业特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在充分的理论及政策研讨基础上,完成了《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报告》。
《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在对大量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环渤海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现状及特征,描述了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提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取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可行的政策选择。
全书分为四篇:总论篇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环渤海区域非平衡发展的现状,内部协调及合作发展模式,提出了基本的理论构架和总体思路。结构篇通过对区域内一、二、三次产业的布局、结构及产业特点的分析,提出了区域内部产业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可行路径。增长篇通过对环渤海区域内已经和正在显现的经济增长极进行了详尽的介绍与分析。发展篇解析了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揭示了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两极分化的成因,提出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3、环渤海如何实现区域协调
综观本课题组历经一年的艰苦调查和研究,以及40多万字的研究成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贯穿始终。而在“环渤海”这个至今仍然备受争议,甚至被称为“四分五裂”的区域中,如何实现经济的协调与合作?
在本报告的第一篇,首先提出了地方政府在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并指出,只有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博弈,最终形成共识和一致性行动,才是该区域最终实现协调合作发展的基本路径。进而,报告分析了环渤海区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协调合作的三大激励机制;指出了制约区域协调合作的两大瓶颈;给出了解决政府间协调问题的四大治理方案;最后提出了中央政府政策引导的必要性。
一、环渤海经济圈——一既熟悉又新鲜的区域概念
1、环渤海区域正在成为关注焦点
在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之际,一个既熟悉又新鲜的区域概念——“环渤海经济圈”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迄今为止面积最大,占全国经济总量近30%的经济区域里,包含着诸多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题材”。
——作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首都北京,在“十一五”规划中率先调整了自己的城市定位,提出了“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规划目标,并将于2008年迎来第一次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会;
——2006年3月,国务院审定同意天津城市发展规划,批准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重大改革措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全国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随着首钢搬迁,拉开了河北省曹妃甸开发建设的序幕。2006年曹妃甸钢铁基地的建设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曹妃店将建成一个以“大港口、大钢铁、大化工、大电能产业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区”,目标锁定国际性能源原材料集疏枢纽港、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国家商业性能源储备和调配中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功能定位。
——作为环渤海区域经济总量最大的山东省,未来要建成与珠三角、长三角比肩的,黄河流域的经济中心和龙头地区;并从环黄海经济圈的角度;着力打造以青岛为龙头的东北亚区域性国际城市密集区,推动“鲁日韩黄海地区成长三角”的形成;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提出,要在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审视辽宁、规划未来;要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环渤海地区开发的双重机遇,重塑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辉煌。
2、环渤海是不是一个经济圈?
但是,在承载着未来中国经济增长重任的耀眼光环下,“环渤海经济圈”至今却仍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概念。由于环渤海区域是由京津冀、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三个相互独立的经济区域板块组成,因此一般认为,环渤海更多地是地理区域概念,还不能构成环渤海经济圈。主要是由于这三个地区之间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关联度较低,这也是人们将这个地方称为“环渤海地区”或“环渤海区域”,而不是“环渤海经济圈”的原因。
环渤海区域未能形成经济圈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区域内各个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和产业竞争。三大板块依靠各自优势,独自发展,不仅没有形成统一的区域经济,而且相互之间竞争激烈:首先,三省两市共五个省级行政单元,相互之间行政阻力很大;第二,区域内产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关系;第三,区域内部产业趋同严重,资源压力将会越来越重。而各自为政的局面不仅会使各省市缺乏解决问题的激励,相反还会加大对资源的掠夺,进而导致恶性循环。
然而,坚冰总要打破。面对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和资源约束,区域协调发展的大趋势几乎不可逆转。为顺应这一趋势,从2004年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开始着手进行包括环渤海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2005年1月和3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两个专项规划,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2004年~2010年)》和《环渤海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牵头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发展规划》也已完成,目前正在通过国务院的审批。
经济圈,又称大城市群、城市群集合、大经济区、大都会区或都会区集合,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组织实体,常为城市群体的集合。经济圈的特点表现为:在内部,具有比较明显的同质性与群体性,在外部,具有比较明确的组织和地域界限。经济圈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内部某一特定区域,也有跨国家的大经济圈。有鉴于此,一些研究认为环渤海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的经济圈或城市群,而是有着京津冀、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相对独立的三个经济圈和城市群的板块式。甚至有人认为,环渤海经济圈仍然是计划体制思维下的一种区域组合。
3、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步骤
鉴于环渤海区域的上述特点,国务院在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采取了分步骤实施的策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构想,首先要发展京津冀都市圈,同时加强与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经济往来。进而形成环渤海以京津冀都市圈为中心、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两翼,全面参与经济一体化和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发开放新格局。
“十一五”期间,京津冀的一体化发展已经纳入国家规划,三省市之间将要在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以及三省市的分工合作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并形成具体实施计划。从实际层面来看,首钢200万吨钢铁项目落户河北,成为京津冀一体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后,唐钢和首钢联合在曹妃甸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的启动,表明京津冀走向融合的步伐加快。2007年底,一条时速350公里的京津城际铁路全线铺通,预计在2008年8月正式开通运营。届时京津两地可实现30分钟直达,这无疑会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再添动力。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三个关键词
在我们对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中,始终贯穿着三个关键的词语:地方政府、协调合作、区域发展。
1、谁是推进区域协调的主体
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参与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体既有市场,也有地方政府。市场主体一般为厂商个体,他们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竞争发展产业和扩大交易。而地方政府主体则可看作是地区整体利益的代表,其功能一般在于参与区域内重要资源的配置与整合。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竞争机制对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本地的要素资源,激活本地的要素资源活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改革开放30年之后,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已使各个地区资源耗尽,竞争收益呈现日益递减的趋势。
2、区域协调逐见端倪
随着竞争环境的不断恶化,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放弃单纯的竞争战略,转而采取与周边地区联合,通过一种竞合战略谋求共同发展。在竞合战略之下,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既有竞争,又有协调合作的关系,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逐见端倪。
区域内部的协调与合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地形成,也可以通过区域政策人为地构建。经验表明,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区域协调成本很高,因此,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策略互动,积极推进地区间共同利益的形成,是加快区域协调合作的有效途径。我国东南沿海的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展区域的相继崛起,不仅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其它区域提供了有益的示范。
3、区域合作尚待时日
但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却告诉我们,尽管从理论上来看,区域协调合作具有非常大的前景,但真正成功地实现了区域合作的案例却很少见,协调失败却随处可见。以环渤海区域为例。环渤海区域经济区位优势明显,区域协调发展潜力巨大,合作前景广阔,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为此,中央政府早在10多年前党的十四大报告就指出,要加速环渤海湾地区的开放和开发。然而,10多年过去了,环渤海区域的合作发展并无明显突破。区域内各个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独立的目标和行为,争做中心、争当龙头、各自为政,过度竞争的事例屡见不鲜。区域合作尚待时日。
三、区域合作的三大激励机制
通过对影响地方政府策略选择的因素分析,可以看到,在区域合作的协调博弈中,有三个关键的目标影响着区域内协调合作能否成功,我们将其称为: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协调成功的三大激励机制。
1.“蛋糕做大”:基于区域整体收益增大的合作激励
协调博弈理论中有一个模型,叫做猎鹿博弈。两个打猎人,他们可以合作去猎鹿也可以单独去猎兔,如果合作猎鹿,那么两个都可以分得4个单位的支付;如果一个人去猎鹿而另一个人去猎兔,那么前者支付为0(因为猎鹿需要两个人合作可以成功)后者的支付为2;如果两个人不合作都去猎兔,那么他们都可以得到3单位的支付。显然,猎鹿策略的整体收益优于猎兔策略。打猎人只有合作猎鹿,使整体收益增大,每个人的收益才可能增大。
同样道理,促使地方政府参与区域合作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把“蛋糕做大”,进而使每个地方都可能因此分到“一杯羹”。当各个地方政府都预期到合作会带来整个区域的收益增大,就有可能会采取协调合作策略,从而促进了区域整体性发展。
结论1:合作所带来的区域整体收益大于竞争收益是地方政府采取协调合作策略的必要条件之一。
2.“收益分享”:基于地方收益增大的合作激励
但是,“蛋糕做大”只是提供了区域协调合作的一种可能性,还不能说明区域协调合作一定能够成功。上面列举的猎鹿博弈已经表明,只有在“蛋糕做大”后,每个地方都能够分享到“一杯羹”时,真正的合作才可能实现。否则,如果预期在“蛋糕做大”后,各个地方不能分享到应得收益,则地方政府会退而采取保险策略:宁肯单独去猎兔,而不愿合作去猎鹿。
结论2:合作所带来的整体收益分享是地方政府采取协调合作策略的第二个必要条件。
3.“各得其所”:基于公平分配的合作激励
然而,“收益分享”仍然只是提供了区域协调合作的一种可能性,这还不能说明区域协调合作一定能够成功。更为充分必要的约束条件在于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区域合作的成功有赖于一个合理的内部分配和补偿机制。只有在“蛋糕做大”,“收益分享”之后,真正实现了“各得其所”,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才能够获得完全的成功。
结论3:一个合理的内部分配和补偿机制,是地方政府采取协调合作策略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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