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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2008-5-7 8:46:44
第1号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2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黄兴国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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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编辑:
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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