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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问答 经济租赁房制度
[天津市五措施为低收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天津市住房保障制度问答: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天津市五措施为低收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天津市河北区盛和家园经济适用房指导价确定
2008-5-8 8:55:49
    简要内容:答: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对象须为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且年收入低于2.2万元的家庭。答:取得《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后,申请人按照以下程序领取租房补贴:  1、市场租房、签订租房合同。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8日电:

    (一)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对象须为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且年收入低于2.2万元的家庭。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或者领取特困救助金的家庭;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16万元(含)以下。

  对于申请人及其同户籍家庭成员已购买住房(含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租赁房的,不得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单人家庭月补贴250元;两人和三人家庭月补贴375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补贴500元。

  (三)如何申请租房补贴资格?

  答: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取得《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1、申请、受理。申请人向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籍簿;(3)《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家庭收入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经拆迁单位查验申请要件后,申请人填写《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初审后报送区房管局。

  2、审核、公示。区房管局在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拆迁现场或街道办事处公示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国土房管局核准、备案。

  3、开具证明。市国土房管局核准、备案后,通知区房管局为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3个月的《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四)取得《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后如何领取租房补贴?

  答:取得《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后,申请人按照以下程序领取租房补贴:

  1、市场租房、签订租房合同。申请人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持相关要件到房屋坐落区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经核查租赁关系符合规定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上加盖“经济租赁房”印记。

  2、申请补贴。申请人应当到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审核。租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保证金缴存通知单》。

  4、缴存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持《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保证金缴存通知单》5日内到指定银行存储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期限存储的,视为放弃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

  5、发放补贴。收款银行将申请人交款情况于次日转交租赁中心后,由租赁中心向申请人出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领取通知单》,并发放补贴。

  (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携带哪些要件?

  答: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5、《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6、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租赁哪些住房不能享受租房补贴?

  答:租赁与申请人为同户籍家庭成员住房的,不在租房补贴发放范围。

  (七)租赁保证金标准是多少?

  答: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需提供由指定银行出具的租赁保证金存储凭证。

  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租赁保证金标准为:单人家庭1万元;两人和三人家庭2万元;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3万元。

  租赁保证金存款利率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申请家庭退出经济租赁房时一次性结清本息。

  (八)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人在租赁合同生效期间享受租房补贴。申请人可享受累计5年的租房补贴。中途解除租赁合同或者享受租房补贴累计满5年的,租赁中心停止发放租房补贴。申请人与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于解除租赁合同当月告知租赁中心。(张新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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