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8日电:2008年4月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终审宣布,被告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原常务副主席夫人祖瑞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的违法所得合计134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高官夫人祖瑞被判刑,引起社会关注。 |
 祖瑞接受审判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8日电:2008年4月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终审宣布,被告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原常务副主席夫人祖瑞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的违法所得合计134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高官夫人祖瑞被判刑,引起社会关注。
案件可追溯至“德隆风波”
祖瑞巨额财产暴露的时间可追溯到2004年4月。其案发与宁夏某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信托)有关。该公司共有8个股东,其中有3个大股东出资的资金,实际上由新疆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即德隆集团控制。德隆实际控制了宁夏信托40.35%的股权。
宁夏信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德隆集团子公司——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操纵下,自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30日,违反《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共向200多家机构和130余名个人变相吸收存款30.76亿元,且造成损失16.66亿元的严重后果。
当时,没有人能想像“德隆风波”在事后,还将产生什么样的余震和后果。祖瑞自己也没有想到,一起看似与她无关的资本市场的风波,在几个月之后,将她卷进了风暴眼。
修合同使巨款“合法”
“德隆风波”发生后,宁夏信托风险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开展了宁夏信托个人债权的登记、甄别确认、兑付工作。
在宁夏信发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信发公司)任经理的祖瑞,一直以母亲翟某的名义,在宁夏信托委托理财,投入资金高达660万元。
随着宁夏信托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工作的深入,祖瑞对自己投在宁夏信托的660万元巨款忧虑起来。
巨款的合法来源是什么?这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祖瑞想到了信发公司和其上级主管单位——宁夏金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昊集团)曾签过的一份承包合同。
2005年6月的一天,祖瑞找到金昊集团原总经理王某,要他在她事先准备好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书上签字,要求变更原合同的第二条条款,将相关内容更改为:“信发公司的利润全部归其所有,不再上交20%利润给金昊集团”。
祖瑞此举的目的,是希望借此掩盖非法侵吞应上交金昊集团379万余元的事实。王某当时签了字。
王某等人都知道,祖瑞的丈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原常务副主席。祖瑞这种专横的架势,被不少人解读为高官夫人的特殊身份,也是她能肆无忌惮地发生违纪行为的一种“社会资源”。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以致案发后,司法机关能否公正办理祖瑞案,成为当时银川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这一切办完后,祖瑞轻松了许多。
非法吸收存款案牵出贵妇
2005年11月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信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9名原公司高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祖瑞不禁暗暗庆幸,自己逃过了一劫。
但她没有想到,早在检察院侦查期间,王某就已交代了改签合同的事实。祖瑞实际上从那个时候起,就已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
2005年11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贪污罪,对祖瑞实施刑事拘留,12月12日逮捕。
1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祖瑞涉嫌贪污一案指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经侦查,安徽省检察院于2006年2月11日逮捕了祖瑞,并将她押往安徽羁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6月4日作出的《指定管辖决定书》的决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7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空手成为公司大股东
据了解,由于身份特殊,祖瑞是作为一名“重要人才”被引进到宁夏某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宁国投公司)的。
1957年3月,祖瑞出生于吉林省九台市。27岁时成为一名国家干部。1998年以前,祖瑞一直在宁夏煤炭进出口公司工作。1998年5月5日,祖瑞作为“重要人才”调入宁国投公司。
祖瑞调入的这家公司,是1985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5000万元成立的,系国有公司,2002年7月改制为宁夏信托。
祖瑞调入的第二天,宁国投公司决定成立宁夏信发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宁国投公司投资30万元。
祖瑞想入股信发公司,又不想掏钱。经原宁国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汝臣同意,祖瑞从宁国投公司借款70万元用于其个人入股,在验资后即将这70万元归还,空手成为信发公司的大股东。同年5月12日,宁国投公司党委经开会研究,决定聘任祖瑞为信发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副处级干部。1999年3月,宁国投公司为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决定成立子公司“宁夏金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包括信发公司在内的下属8个公司进行管理。2000年9月4日,宁国投公司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祖瑞为金昊公司副总经理,她借此成为一名正处级干部。
隐瞒经营收入侵吞投资款
信发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祖瑞凭借自己的社会资源,把生意做得非常红火。知情人士称,祖瑞把信发公司当作自己的公司,有关账务全由其独自统揽,公章、支票、财务章、印鉴章都是由她亲自保管。
祖瑞采取不向财务人员提供全部业务合同、从国外解汇货款水单、银行单据等资料,并安排会计将大部分款项不计入公司财务账等手段,隐瞒实际经营收入和利润。
2001年5月,宁国投公司委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五联所)对其投资的信发公司进行审计,由于信发公司提供了虚假不实的财务账据,导致对该公司审计结论为经营亏损93万余元,据此,核定宁国投公司此时投资的30万元亏损了28.9万余元,祖瑞据此占有宁国投公司30万元投资款。
2002年12月底,祖瑞以旧办公设备折价,冲抵宁国投公司30万元投资款中除去账面亏损后剩余的1.04万余元。2003年2月27日,祖瑞让会计分两次将应属宁国投公司的28.9万余元投资款,从信发公司银行账户提出后,存到她个人的银行账户据为己有。
近400万元利润占为己有
据了解,祖瑞的贪欲远比占有这30万元投资更大。1999年至2001年,信发公司与宁国投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金昊公司,每年都要签订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信发公司每年除要上交宁国投公司资产占用费6万元外,还需上交20%的利润。
案发后,经侦查机关委托宁夏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9年至2001年,信发公司经营煤炭取得收入1.48亿余元,实现税后利润1898万余元。按20%的上交比例,信发公司应上交金昊公司利润379万余元。
祖瑞通过隐瞒利润、制造虚假亏损的手段,委托五联所对信发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明确信发公司亏损13.3万余元。
在与金昊公司原总经理王某修改《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第二条条款后,祖瑞将应上交金昊公司的379万余元利润占为己有,并将钱款存入自己和家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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