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3家企业“限塑”不力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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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20 13:44:15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0日电: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自6月1日开始实施《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来,市商务委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市区和农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0日电: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自6月1日开始实施《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来,市商务委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市区和农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99%的零售场所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30%的大型零售场所已基本告别塑料袋,向消费者提供环保纸质或无纺布购物袋,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2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各大零售场所中塑料购物袋的规格标准、购销台账以及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偿提供是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店虽有明确标志,但没有进货台账及相关明细;个别菜市场因受其经营形式制约,虽采取了积极的宣传措施,但市场内租赁经营户和消费者在认知上仍存在一定障碍,超薄塑料袋仍然在使用。
同时,个别消费者还在钻“限塑令”的空子,如使用超市连卷袋做塑料购物袋的“替身”,虽然经营者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但仍无法杜绝这类情况发生。菜市场、小商品集贸市场仍然是“限塑”难点,存在时明时暗地使用剩余不达标塑料购物袋的现象。据悉,针对“限塑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市将制定《天津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减量使用、反复使用和发展循环产业。(吴薇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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