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通报了上半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据了解,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书面意见为重点,加强跟踪办理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处理质量、解决采纳的比率和实效。 |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6月26日报道: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通报了上半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截至6月中旬,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787件书面意见,已全部由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与以往相比,人大代表提交书面意见的数量、“解决采纳”代表意见的比率均有较大提高。
代表意见一半已“解决”或“正在解决”
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本市人大代表共提出787件书面意见,其中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书面意见超过300件,接近综述的40%,此外,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动拆迁、物业管理、文化大都市建设、人才工作、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事业、老年人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力度等有关民生民计的书面意见也占据较大比重。
东方网记者从市人大了解到,截至6月中旬,787件书面意见全部已由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其中办理答复代表为“解决采纳”的291件,占总数的36.98%,办理答复为“正在解决”的138件,占总数17.53%,两项之和超过53%;此外,“计划解决”的124件,占15.76%;”留作参考”的232件,占29.48%;“难以解决”的2件,占0.25%。
人大代表书面意见“解决率”提高两成
数据也蕴含着新变化。据了解,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较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增加了296件,增幅达60%;到目前为止,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中已经“解决采纳”的占36.98%,较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已经解决”的提高了近21个百分点,创下多年来的新高。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贤训表示,这些数据的变化,充分反映了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履职意识的提高,“代表们不仅有提出意见的热情,还有监督办理的积极性”,同时也显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张贤讯还指出,本届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一些充分调研、有针对性、有解决思路的意见,较好地与政府部门形成了共识。
审议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增为一年两次
张贤训透露,市人大常委会已着手规范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答复标准和常委会审议制度。
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答复标准原来分为“已经解决”、“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留作参考”和“难以解决”五类。但随着近年来宏观性、综合性、思路性和对策性书面意见增多,“已经解决”类的书面意见已难以反映办理工作实际。因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慎重研究,明确将“已经解决”调整修改为“解决采纳”。
张贤训还表示,从今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也从每年年中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年中进行书面审议,年底再听取和审议全年的办理情况报告,促进书面意见落到实处。”
推动待解决的书面意见及早落实
据了解,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书面意见为重点,加强跟踪办理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处理质量、解决采纳的比率和实效。
根据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抓好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督办工作,走访交流办理数量较多的承办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检查督办有关工作,扩大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力争下半年促成138件“正在解决”、124件“计划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真正、及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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