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从即日起,本市将执行《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办法(试行)》。考核综合结果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85分(含85分)以上的奖励100万元;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8日电:从即日起,天津市将执行《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办法(试行)》。今后,市民对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的满意度将影响这些部门获得的考核补贴额度。
据了解,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以及市容、市政、园林、公安交通、电力(市路灯管理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直接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市级相关部门是本次考核的对象。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的考核,将以群众对其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为主,并与专业考核相结合。对市级相关部门的考核以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的评价、数字化城市管理搭建的市区两级监督指挥平台反映的管理职能履行情况、群众投诉、城调队的测评等为主。
据了解,这些部门每年将按季度接受4次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所得到的全部或部分补贴。各部门的考核成绩与其平时为百姓办事的成效密切相关。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例,该部门的报送材料、兄弟部门的联查巡查结果、各级政府对该部门的评价、市区两级数字化指挥平台上反映的该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市民反映的综合执法管理到位与否情况、各级代表委员们对占路摆卖、露台烧烤等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城调部门的综合测评等,都将纳入考核结果,最大限度地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
市内六区政府的考核标准以定额标准和现行维修养护标准的差额为基数,市、区人民政府分别按不同比例予以补贴。如果考核成绩高,将按照市补资金的100%予以补贴;如果成绩不理想,补贴的比例也将相应降低。年终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得分情况分两个档次进行奖励。考核综合结果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85分(含85分)以上的奖励100万元;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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