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跳楼引发官司 法院调解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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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22 13:55:58 |
| 简要内容:学生在学校跳楼,造成八级伤残,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江阴法院经过耐心调解,妥善解决了这起赔偿纠纷案。 |
学生在学校跳楼,造成八级伤残,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江阴法院经过耐心调解,妥善解决了这起赔偿纠纷案。
2006年2月,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认为老师在课前怀疑自己考试作弊,心灵脆弱的他上课时突然端起凳子冲出教室,从教学楼四楼跳下。张某虽经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但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张某住院期间,学校垫付了10多万元医疗费,出院后,张某的家人向学校提出高额索赔,遭到学校拒绝。2007年底,张某起诉至江阴法院,请求判令学校赔偿损失30多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伤害,在案件审理初期就一再要求其家属和学校不要向张某透露案情,以免造成其情绪再度波动。在认真阅读案卷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审理法官确定了以调为主的工作思路。然而,承办法官虽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差距太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不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院一方面做学校工作,另一方面立即找到张某家属和代理人,进行谈话。经过承办法官反复细致的工作,终于解开了张某家属的心结,其家属保证不再到学校妨碍教学工作,并决定撤回起诉,如果张某将来有新的医疗费发生,再行主张权利。随即,法院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准许原告撤诉,并根据张某家境困难的状况,按规定减免了张某的部分诉讼费用。至此,一起颇为棘手、容易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也顺利结案。 (夏明丰 居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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