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提醒:看奥运注意“场馆观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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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28 17:04:34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28日电:奥运会开幕在即,公安部门对“场馆观赛安全”作出提示。 |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28日电:奥运会开幕在即,公安部门对“场馆观赛安全”作出提示:
一、注意“场馆禁止行为”。场馆禁止行为是指违反《奥林匹克宪章》、往届奥运会惯例和中国法律法规,扰乱赛事正常管理秩序、工作秩序、观赛秩序以及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禁止行为,场馆赛事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将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场馆禁止行为如下:1、任何扰乱赛事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损毁场馆设施,攀爬护栏、踩踏座椅、投掷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衣物、纸张、旗帜、画像),聚集堵塞场馆入口、比赛专用路线,强行进入场馆,冲闯场馆安保封闭线等;2、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3、侮辱、激怒观众的任何行为和语言;4、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5、携带禁止物品的行为;6、采取侮辱、殴打等手段,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7、违反《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二、观赛过程中要注意做到:1、要主动配合安保人员进行安检;2、注意礼让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3、应注意不要在出入口长时间停留,要排队顺序入场,以免发生拥堵;4、比赛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不要盲目移动,要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从就近的安全出口有序退场。退场时,注意照顾好老人、儿童和其他需要照顾的人群,不要做弯腰捡拾物品、蹲下系鞋带、逆人流方向行走等行为,以免受伤;5、看管好个人财物,避免丢失或被盗。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向现场安保人员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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