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自上海交易所4月23日发布《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以来,大宗交易一改往常冷清的局面,交投明显增多。2)可以发行抵押票据,以较低利息融入资金,再通过大宗股票回购贷出,获取利息差价; |
自上海交易所4月23日发布《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以来,大宗交易一改往常冷清的局面,交投明显增多。从2008年到指引发布前的近4个月,上海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仅成交35笔,平均一个月成交10笔左右。但自4月24日以来,上海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共成交106笔,成交金额50.93亿元,初步显现相关措施的作用。但是大宗交易的活跃程度还远远不够,6月份的沪深两市大宗股票成交金额仅占当月928亿解禁市值的1%。主要原因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股份难觅对手,卖家多、买家少,即使出现买家也只愿以很低的价格买入。同时,很多解禁限售股经大宗交易平台转手,继续在二级市场抛售,出现了"过桥减持"现象。目前大宗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和单一的品种还无法有效消化、吸收庞大的大小非和解决"过桥减持"问题。
由于大小非的成本价极低,股东们的减持冲动很大。如果市场下行趋势明显,非常容易造成急于离场的恐慌现象。丰富大宗交易的产品品种,活跃大宗交易平台,吸引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战略投资者、价值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进入大宗交易市场,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过桥减持"到二级市场的"流量股票"变成大宗交易市场自己的"存量股票",才能真正缓解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保护二级市场。前面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大宗远期交易和可分离大宗交易,这次我们推荐的大宗股票回购也是一个市场需求广泛、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成熟的交易品种。
大宗股票回购概述
股票回购,就是由交易双方签订协议,规定股票持有者(融资方)通过向资金拥有者(融券方)抵押一笔特定的股票而换取相应的即时可用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后归还本金和利息;同时,资金持有者(融券方)归还股票持有者(融资方)的抵押股票。
在国际市场,股票回购的种类较多,分类方法也有所差异,但经典的分类方法是将回购分为:传统回购(Classic Repo)、买断式回购(Sell/Buy Back)和证券借贷(Securities Lending)。不同的回购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其自身的交易规则和业务规范。国际市场上,抵押股票都是过户的。股票过户有很多优点:第一,安全性。抵押品过户可以有效地降低信用风险。第二,灵活性。融券方对抵押股票有所有权,合约期间可以进行转让、大宗股票回购交易等,交易方式很灵活,提高大宗市场股票的流动性。第三,积极性。大宗股票回购可以提高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性。如果股票不过户,融券方对股票没有所有权,只能收取回购利息,对于资本金并不雄厚的机构投资者(如券商)而言,其参与大宗股票回购交易的积极性必然大大降低。
因此,我们建议在大宗交易市场推出抵押股票过户的大宗股票回购。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过户"指的是"抵押过户",仅仅是股票所有权在回购合同期间的转移,可以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来完成。传统意义的"过户"是"交易过户",只有发生交易才可以过户,这种结算是一次性的结清,交易双方按"交易价格"结算后,就没有任何关联或义务。而大宗股票回购交易的"抵押过户"是一次成交,两次过户,交易双方凭借签订的大宗股票回购协议,就可以通过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划转过户。这样可以规避交易佣金、印花税等费用,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大宗股票回购的发展。
举例来说,股票持有人A(融资方)有100万股招商银行与券商B(融券方)签订大宗股票回购协议。回购合约签订后,A的证券账户的100万股招商银行,过户到B的证券账户;同时B的资金账户的金额转出到A的资金账户。回购合约到期时,A归还本金及利息,B归还抵押的100万股招商银行。
大宗股票回购的功能
(1)融资功能
大宗股票回购的基本功能是融资。在国家货币政策从紧的背景下,传统意义的通过银行贷款,不仅利率高,而且很难申请。对于那些由于流动性紧张,而又不愿意放弃手中的优质股票的股票持有者,回购协议更适合他们。另外,控股股东不愿意丧失控股地位,当流动性趋紧时,通过大宗股票回购,一方面可以通过抵押股票获得现金,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回购协议到期时,可以再赎回抵押股票,不会丧失控股地位。
(2)套期保值功能
大宗股票回购可以实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如,某机构投资者持有100万股招商银行股票,因为对未来招商银行的走势不确定,为了防范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大宗股票回购交易获得招行股票,然后卖掉该股票。如果股价下跌,大宗股票回购交易盈利,自己持有的股票亏损;如果股价上涨,大宗股票回购交易亏损,自己持有的股票盈利。不管股价上涨还是下跌,大宗股票回购交易可以对冲自己持有的股票的市值波动风险。因此,在备兑权证、股指期货等更灵活的对冲工具推出前,大宗股票回购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对冲工具,实现完全套期保值的功能。
(3)提供多种盈利模式
利用大宗股票回购,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构建各种各样的盈利模式,获取最大的收益。如果预期股票价格会上涨,可以通过大宗股票回购,借出股票,融得资金,然后再买入股票,实现套利;在预期股票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大宗股票回购,借入股票,择机在市场上高价抛出股票,到期时再以较低的价格从市场上买回股票归还融资方,实现套利;通过不同股票的走势分化进行组合操作,可以构建股票组合的套利模式。
对券商来说,以其广泛的经纪业务基础,发掘大宗股票回购客户有着天然的优势:
1)可以通过大宗股票回购获得的股票构建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2)可以发行抵押票据,以较低利息融入资金,再通过大宗股票回购贷出,获取利息差价;
3)另外,券商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对风险控制要求一般较高,通过大宗股票回购可获取安全的较高利息收入。
大宗股票回购的
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大宗股票回购是一种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市场化交易行为,是现货交易的组合,没有杠杆。交易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受利益驱动交易双方违反回购协议的信用风险。如果回购到期时,相应股票的价格大幅上涨,股票价值远远高于事先约定的本金和利息,融券方就可能选择不履行归还抵押股票的义务。反之,如果回购到期时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股票价值远远低于事先约定的本金和利息,融资方就有可能选择不履行赎回抵押股票的义务。第二,回购资金使用不当造成的交易链断裂的信用风险。投资者通过循环的大宗股票回购交易构成交易链,发挥杠杆投资的作用。如果投资者融入的资金使用不当,就会使整条交易链连锁发生到期偿付困难,从而引发信用风险。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设计好风险防范制度,可以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防范大宗股票回购交易的信用风险,最重要的就是建立逐日盯市的履约担保金制度。为了保证抵押品有足够的价值,必须不断地对股票价值进行再计算,以保证股票价值至少与贷出资金相等。这种再计算一般在每日收市后进行。如果股票价值下降,融券方有权向融资方提出调整履约担保金的要求,对履约担保金的补充往往是追加额外的股票或现金;反之,如果股票价值上涨,融券方需要在履约担保金账户追加相应的现金。
另外,即使发生了信用风险,也仅仅是合约双方的事情,不会影响其他的投资者,更不会波及到整个二级市场,引发大的、系统性的危机;亦不会发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操纵二级市场的情况。
在大宗交易市场推出大宗股票回购交易、大宗远期交易等创新产品,将大大提高大宗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吸引众多机构投资者参与大宗交易。随着大宗交易的日益活跃,机构投资者的大部分交易需求在大宗交易市场就可获得满足,从而可形成一个与二级市场相对独立,而且在市场规模和效率上与二级市场相媲美的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作者简介:张晓东,中投证券金融衍生产品部总经理;黄明,康奈尔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终身正教授,中投证券金融衍生品首席顾问, 张玉川,中投证券金融衍生产品部数量分析师;胡苗辉,中投证券金融衍生产品部数量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