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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建农村补助联动机制 保障低收群众生活水平

2008-7-4 14:06:58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4日电:从西青区政府获悉,西青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区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农村困难户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对农村低保户和农村特殊困难救助户给予补助。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4日电:从西青区政府获悉,西青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区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农村困难户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对农村低保户和农村特殊困难救助户给予补助。

     据了解,近两年来,粮食、植物油、猪肉、鸡蛋等生活必需品及水、电、气等基础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百姓消费支出有所增加。西青区参照天津市定期发布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形成了西青区建立联动机制的测算依据,将以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为启动点,即当价格指数上涨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价格指数涨幅低于3%的月份,不再给予补助。当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当价格指数连续出现上涨,达到较高水平时,区政府将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农村低保标准。补助资金由区、街镇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担负,由民政部门负责按月发放。其中,月累计涨幅3%至5%时,补贴10元/月·人;月累计涨幅5%至7%时,补贴15元/月·人;月累计涨幅7%至9%时,补贴20元/月·人;月累计涨幅9%至11%时,补贴25元/月·人;月累计涨幅11%至13%时,补贴30元/月·人;月累计涨幅13%至15%时,补贴35元/月·人。 (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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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今晚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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