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北京时间7月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一家美国联邦地方法院7月1日裁定维亚康姆(Viacom)可以查看有关哪些用户在YouTube上观看了哪些视频的资料,这一裁定在互联网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
北京时间7月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一家美国联邦地方法院7月1日裁定维亚康姆(Viacom)可以查看有关哪些用户在YouTube上观看了哪些视频的资料,这一裁定在互联网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博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称,这一裁定可能会侵犯YouTube用户的隐私权——尤其是在维亚康姆跟踪和起诉在YouTube上观看侵权视频的用户的情况下。
这一裁定还蕴含着一个比盗版更深层次的问题:法律对于许多互联网公司而言正在成为“顶头风”。包括从YouTube和Flickr到eBay和MySpace在内的大量互联网公司业务的基础都是用户的参与。过去,法院的立场很明确,用户触犯法律——例如在YouTube上发布维亚康姆的版权视频内容,互联网公司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但现在法院站到了版权所有人一边,越来越多地裁定互联网公司要对用户非法发布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法院的这一立场成为常规,将会对互联网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互联网公司可能需要改变它们的业务活动,积极地清除用户发布的非法内容。这会打压依赖用户发布内容的网站的增长速度,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扼杀它们的商业模式。
维亚康姆在这一回合中的胜利是法院站在版权所有人一边的一个最新例子。本周早些时候,一名法国法官裁定,eBay赔偿路易威登集团6100万美元经济损失,原因是用户在eBay上销售假冒的路易威登集团生产的手提包。该法官对eBay的主张视而不见,即它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在得到通知后会立即清除非法产品,因此无需对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国法庭的裁定在美国和欧洲其它国家没有约束力,却与版权所有人对互联网公司的反感不谋而合。但律师认为,国际判例至少会影响美国法官的态度。
法律日益站到版权所有人一边
有几个原因促使法院越来越支持版权所有人了。YouTube等互联网公司看起来越来越像在抢维亚康姆等内容制作厂商的饭碗。过去,YouTube和谷歌可以将“合理使用”条款作为护身符,因为YouTube托管的视频内容通常不是完整的电视节目。现在,内容制作商也试图通过在视频片断上显示广告,并在它们自己的网络上发布这些片断而获得收入。
其次,《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对互联网公司提供的法律保护已经不如过去。根据这部法律,只要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删除非法内容,互联网公司就无需对用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的这一保护伞是包括从社交网络到媒体公司在内的各种互联网公司能够发布大量用户创作内容的一个主要原因。
法官和国会议员更认同这种观点,即保护新兴行业的公司不会受到版权所有人的起诉。没有人会去打压一个尚在发展初期的行业,版权所有人也不愿意花钱去起诉一家无法向它们支付巨额报酬的公司。但最近数年来,许多互联网站点已经开始利用用户创作的内容销售广告,并具有了向版权所有人支付巨额报酬的能力。版权所有人也可以声称这些行业已经发展起来。
或需要反思用户管理方式
此前已经有法院的裁决限制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影响。法院2005年作出的对P2P厂商Grokster不利的判决已经成为互联网公司也会受到起诉的判例。根据这一裁决,如果采取措施鼓励用户违法,互联网公司就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维亚康姆在起诉书中声称,通过罗列出观看用户最多的视频内容,YouTube对用户的非法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维亚康姆还指出,YouTube希望侵权内容保留在网站上,因为它可以由此受益。电子领域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资深律师马特齐默曼说,“我们不清楚法院是否会采信维亚康姆的观点,但其后果是严重的。”
维亚康姆对YouTube用户的态度很明确。维亚康姆称它没有起诉YouTube用户的计划,该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迈克弗雷克拉斯(Mike Fricklas)说,“我们要求获得的这些资料将只被用于对YouTube和谷歌的侵权起诉中,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些资料不会被用来起诉YouTube的用户。”
南加州大学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律诊所(USC Intellectual Property &Technology Law Clinic)的主任詹妮弗乌班(Jennifer Urban)和齐默曼都认为,《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将为YouTube撑起一把保护伞。毕竟,在接到正式通知后,YouTube会迅速删除侵权内容。此外,YouTube还在努力阻止用户重新发布被删除的侵权内容。
法院必须就谷歌或YouTube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做出裁决。如果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认同欧洲同行的观点的话,互联网公司就必须认真地反思它们管理用户的方式了。(文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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