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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让座”比不让座更加不文明
2008-7-4 16:38:03
    简要内容:乘公交不给老人让座,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7月2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

    乘公交不给老人让座,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7月2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7月3日《河南商报》)

    看来讲文明、有礼貌要来点真格的了,如果再不讲文明礼貌,不仅是个道德问题,而且还可能会成为经济问题。大开“罚戒”之后,看谁还敢不讲文明礼貌?

    不过,且慢为这项规定鼓掌。不说如果这项规定真的出台后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就笔者的看法,比较起来,“罚款让座”可能比不让座更加不文明。

    不让座多少有些权利基础,而“罚款让座”却没有。乘客只要按照要求购买了车票,就意味着他享有坐座位的权利,这种权利并没有因为不让坐而消失。而公交公司对于不让座的乘客进行处罚,并不是公交公司的权利,也不可能因为别人不让座就自然获得了这样的权利。

    不让座利己不损人,“罚款让座”即损人又利己。乘客在公交车上享受坐座位的权利,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老弱病残在公交车上没有座位,并不是不让座的乘客造成的,这些人没有座位应该由公交公司负责。相反,公交公司对不让座者实施罚款,必然会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增加自己的收入。从一般社会伦理来讲,公交公司的行为更恶。

    不让座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极小,而“罚款让座”却有可能产生广泛的不良示范。不让座基本属于一种个人道德行为,和个人所具有的素养、观念有一定关系,因此发生社会扩散效应的可能性极小。而“罚款让座”,却有可能开创这样的不良先例,企业为了完成自己的经营责任,都来效法公交公司“罚款让座”做法,既省心又能够悄然转移责任,还可以获得额外收入,同时还捞到了“推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进步”好名声,从而引发企业乱罚款。这一点是不用担心的,谁都不会比公交公司傻,各行各业都会轻而易举找到“罚款促文明”的理由。

    “罚款让座”,相对前些时候有的地方开展的“奖励让座”逊色了很多,而且后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奖励让座”直接奖励让座者,有具体明确的奖励对象,作为一项企业善意的经营措施,应该说还是可行的。而“罚款让座”,满车的人该谁让座?难道车长说该谁让座就是谁吗?如果不让座就可以罚谁吗?这显然会在实践中产生很大争议,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国民的优良品质,只有在国家整体进步中才能够得到真正升华。试图利用罚款来推进社会某一方面的文明进步,是不现实的。更不能用不文明的手段来推进文明进步。(赵光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光明网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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