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记事:天津电力最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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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10 13:17:52 |
| 简要内容:抗战胜利后,日伪政府为防止空袭,对商户、住户的灯光限制大多被取消,电灯(居民用电)、电力(工业用电)、电热(冬季采暖)用户急剧增加。据1945年12月电力部门统计,当时全市共有电灯用户106742家、电灯1793568盏,电力用户4621家,电热用户1841家,总耗电量在3900千瓦左右。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市发电设备陈旧、维修器材匮乏、发电量锐减,致使供需双方矛盾不断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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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日伪政府为防止空袭,对商户、住户的灯光限制大多被取消,电灯(居民用电)、电力(工业用电)、电热(冬季采暖)用户急剧增加。据1945年12月电力部门统计,当时全市共有电灯用户106742家、电灯1793568盏,电力用户4621家,电热用户1841家,总耗电量在3900千瓦左右。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市发电设备陈旧、维修器材匮乏、发电量锐减,致使供需双方矛盾不断加剧。
1946年3月,经济部接收华北电业天津分公司改组,转归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管理,改称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顾敬曾任经理,郑世夔、卞学曾任副经理。但由于政府不予资金支持,公司管理不善,各发电厂事故频仍。公司不得不采取每六日停电一日及晚间分区停电的措施。同年冬季用电高峰时,“由于平、津、唐各发电厂相继或同时发生故障,所有故障原因多因设备陈旧,未能有充分时间彻底修理所致,致有不定期临时停电事故,几无日无之”。
面对如此现状,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开滦一号末煤售价半年间增长7倍以上,而公司职工工会也不断要求提高工资待遇。为此,公司呈文天津市政府,“请求增加电费15倍,以维持一切开支”。4月1日得到市政府批准。即将原电灯电费每度法币3.78元、电力电费每度法币8.8元,分别提高到60元和90元,电灯电费增加近16倍,电力电费竟增加了100倍以上。
尽管电费增加了,但全市的供电情况丝毫未见好转。1947年4月,由于用电负荷已达5000千瓦,而发电量却不足4000千瓦,公司不得不将供电时间分为两个时段:一段在上午6时半至12时半,一段在12时半至下午6时半。如上午供电,则下午停电;如上午停电,则下午供电。此外,不但夜晚分区停电措施依然照旧,而且还增加了“下午6时半至11时,除确需继续用电曾得本公司书面特许者外,工业用电一律禁止使用”。
电费的不断涨价、供电情况的持续恶化,损失最大的还是天津的工业。各工厂在工作时间经常无故停电,造成机器不能正常运转,严重影响生产,更有如华北化学公司等一些工厂购进了新机器却不能正常通电运转。因此,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理事长李烛尘、常务理事宋棐卿等,代表各工厂多次致函冀北分公司交涉。一是要求降低电费,二是对工业限电和不定期停电表示不满。
为了缓解矛盾,让各工厂了解天津电力现状,公司特意邀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工程师汤希春、仁立公司经理陈礼、寿丰公司副经理马兆彭等及新闻记者,在公司经理、工程师的引导下,同赴所属各电厂参观。见到各发电厂一律是“设备陈旧、机件损坏、锅炉待修、配件缺乏”的惨状,他们不禁感叹道:“天津电力何以竟老朽到如此地步!”
1947年4月5日,李烛尘向南京资源委员会呼吁:“天津供电不敷应用及轮流停电情形实较比任何地方为严重,倘不速筹补救,天津整个工业势将因电力问题而崩溃,特电呼吁务请贵会做有效措施,对于添置新机应予天津以第一优先权,以维工业。”23日,资委会来电称,现已决定就日本初期赔偿火力发电设备内优先分配华北5万瓦,其中2.5万瓦装于天津。
但近一年过去了,天津仍未见到电力设备的踪影。1948年2月6日,李烛尘再次致函资委会询问。该会又称,业已允准拨5000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并另将旧存2.5万瓦发电机一座,重新配购透平及凝汽机一部,一并拨津安装。消息传来,天津工业界人士“莫不额手称庆,欣然色喜”。但后来大家才知道,“5000瓦发电机系在美国订购尚未运到国内,而2.5万瓦发电机则决定利用旧有机器,向国外订购机件,尚在积极接洽中”。(周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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