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文化产业走进了东莞决策者的视野。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经贸局获悉,东莞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府表示,计划选择有一定产业集聚基础的2-3个创意产业园区作为示范园区,并特别鼓励松山湖、虎门港、东部生态园发展创意产业园。
借创意产业消化闲置厂房
据观察,东莞对创意产业的关注,较早地在今年“两会”期间显现出来。“两会”期间,东莞市政协委员邓祝基提出一项提案,希望政府鼓励发展创意产业。他指出,发展创意产业既能填补空置出来的厂房,也能为东莞制造业提供智力支持。邓祝基并未抱有太大希望,他希望政府给政策就可以了,不用投钱。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东莞市经贸局组织人马赴上海、南京两市,考察当地创意产业。据经贸局人士透露,回来后,该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批准,近日获批。
与政协委员邓祝基的希望几乎一致的是,政府发布的这个实施意见中,果然是只给政策不给钱。
鼓励三大产业园发展创意业
东莞市经贸局表示,希望未来东莞的创意产业立足于制造业基础,培育有东莞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4大领域。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将选择2-3个创意产业园区,作为示范园区。并特别鼓励松山湖、虎门港和东部生态园三大产业园区在现有基础上发展创意产业园,以加快形成东莞创意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尽管政府没有明确表示投入资金,但却表示将帮助拓展创意产业园的融资渠道。例如鼓励担保企业、银行向创意产业园融资等。(陈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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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创意产业园部分认定标准
1.园区注册地和经营地要在东莞市辖区内。
2.园内80%以上的入驻企业从事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经营活动。
3.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园或已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在20家以上或出租建筑面积率经核定超过50%以上。
4.园区入驻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入驻企业的二次装修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5.园区入驻企业的一切活动不得干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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