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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

2008-8-19 11:17:25
    简要内容: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对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确认、核实和统计。搞好兵役登记工作,对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对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确认、核实和统计。搞好兵役登记工作,对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的兵役登记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2008年8月1日至8月28日。

    二、兵役登记对象和范围:年满17周岁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及户口在本区或供职单位在本区的,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已登记的未满22周岁的男性公民,须持《兵役登记证》进行核验。

    身体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有严重残疾等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登记。

    公、检、法、司,安全局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登记。

    被劳教、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暂不予登记。

    全日制中学(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暂缓登记。

    三、适龄公民应按《兵役登记(核验)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参加兵役登记。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核验)的,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登记(核验)。

    高中以上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登记,在获得登记资格的情况下,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退役后优待安置工作。

    四、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进行登记或核验的适龄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按逃避兵役行为予以处罚。

    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兵役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自觉性,营造“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光荣、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可耻”的社会风气,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起来,齐心协力,切实做好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

    河东区各街道兵役登记站情况表

    登记站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大王庄街登记站 八经路54号 刘善发 24304199

    上杭路街登记站 程林里54号楼旁 曹令旺 24665630

    大直沽街登记站 大桥道文化里1号 李雄华 24310577

    二号桥街登记站 福田里175号 王洪利 84371640

    春华街登记站 新兆路 王寿祥 24322427

    中山门街登记站 中山门中心道26号 霍金忠 84330125

    常州道街登记站 常州道20号 张永来 24342136

    富民路街登记站 富民路54号 王景志 84330102

    唐家口街登记站 唐口花园路2号 周峰山 24490759

    向阳楼街登记站 晨光道8号 张国庆 24553925

    东新街登记站 天山路 张瑞虎 24679922

    鲁山道街登记站 云丽北道3号 韩振喜 24681488

    河东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地址:河东区七纬路98号    电话:84638709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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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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