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长江网讯】 之前国内有报道称,《反垄断法》将对现行汽车营销模式带来巨大冲击,4S店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汽车价格限制和跨区销售将放开,汽车价格联盟面临瓦解,正在执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也将修改。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长江网讯】 之前国内有报道称,《反垄断法》将对现行汽车营销模式带来巨大冲击,4S店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汽车价格限制和跨区销售将放开,汽车价格联盟面临瓦解,正在执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也将修改。
记者就此采访了权威人士和有关专家,发现上述说法误读了《反垄断法》,没有法律依据。综合来看,《反垄断法》并不会改变国内现行的汽车营销模式。当前国内汽车市场的主要问题不是垄断,而是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他说,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垄断,前提是这家企业有没有市场支配地位,而不是看采用哪种销售方式。目前国内汽车行业已经实现充分竞争,不论生产还是销售,国产汽车还是进口汽车,没有一家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参与《反垄断法》制定的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对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以建立良好的汽车市场秩序,两者并不冲突。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国内假冒汽车零部件泛滥,路边店坑蒙消费者时有发生的情况下,4S店这种集销售、维修、服务一体的营销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不会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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