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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09-12-11 17:08:35
    简要内容:为纪念《天津市法制宣传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在全区积极营造崇尚法治氛围,天津市大港区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在世纪广场举行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千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和普治工作者收到“12.4”法制宣传内容和纪念《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内容的明信片。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1日电: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纪念《天津市法制宣传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在全区积极营造崇尚法治氛围,天津市大港区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在世纪广场举行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大港区委宣传部、治区办、司法局牵头, 公安大港分局、工商大港分局等30多个单位参加主会场宣传活动。主会场宣传活动共设宣传展台、法律咨询台和有奖问答台40多个,展出展牌168块,发放挂图、宣传单、宣传册、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多幅,提供法律咨询数百人次,社区大屏幕全天播放法制宣传口号,广泛宣传了与广大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千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和普治工作者收到“12.4”法制宣传内容和纪念《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内容的明信片。治区办与教育局、海滨教育中心联手利用“家校通” 短信平台向全区小学生家长发送“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内容的宣传短信。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募新一届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通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大港崇尚法治、崇尚和谐,志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大港区领导吕春波、齐宝香、张庆恩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

  在广场大型宣传活动的同时,中塘镇等8个镇街也分别在本辖区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村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记者郭连清 通讯员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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