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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汉沽区加强社会办医门诊部及诊所管理

2009-12-22 14:00:4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2日电: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方便群众就医,日前,汉沽出台《社会办医门诊部及诊所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或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但技术条件要求较高、风险较大的诊疗业务等科室或项目,社会办医门诊部、诊所不得设置。

  《办法》还明文规定,社会办医门诊部、诊所的外环境应整洁、干净,距离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转运)站及污水沟塘等污染源的直线距离在100米以上;与一级以上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持800米以上的距离;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与其他门诊部或诊所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相同诊疗科目的保持800米以上距离)。 (记者刘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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