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23 13:42:51
| 简要内容:黑龙江环保厅近日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可见,对环保厅来说,公开污染名单,危害大;保密,危害小,两者相比,“保密”是明智之举。 |
当今世界,每个人都很精明,说话做事都权衡利弊,趋利避祸。黑龙江环保厅也不例外。黑龙江环保厅近日开2009年全
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部分参会记者对此难以理解,愤然退场。(4月21日《新华网》)
记者号称“无冕之王”,有句话叫:“防火防盗防记者”,可见记者的厉害。黑龙江环保厅不顾记者要求,拒绝曝露污染企业名单,惹记者不高兴,可是胆不小。可是,如果黑龙江环保厅公开污染名单,是不是胆更大呢?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黑龙江环保厅也有头痛的事。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企业污染行为,名正言顺,有法律保障。污染企业应该对环保厅磕头作揖才是,黑龙江环保厅公开污染企业名单有什么顾忌呢?有些事情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如果污染企业是黑龙江省政府招商引资来的?那么公布名单,省政府脸上无光,省政府是环保厅的顶头上司,环保厅能给上级脸上抹黑?如果污染企业隶属中央,与高层领导有接触,公布名单,得罪污染企业事小,惹领导不高兴事大,弄不好,会丢“乌纱帽”。公布企业名单,记者们会刨根问底,死盯不放,对黑龙江环保厅如何查处、力度如何、效果怎样跟踪报道,环保厅的一举一动在舆论监督下,对污染事件查下去,对上级没有交代,查不下去,对百姓没有说法。黑龙江环保厅陷入两难境地,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保密名单,虽说记者不高兴,那又能怎样?舆论监督的力量还没大于上级领导的力量。对污染企业名单保密,环保厅既可对污染企业严厉查处,也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了回旋的余地;污染企业也会因自身形象得到保护而对其“感恩”。
可见,对环保厅来说,公开污染名单,危害大;保密,危害小,两者相比,“保密”是明智之举。不过,对公众来说,公布或“保密”污染名单,谁利谁弊呢?
明哲保身成为当今世人的处世哲学,黑龙江环保局也不能免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