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9 9:53:34
| 简要内容:昨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经工商局立案调查,广告中宣传的“糖尿病口服疫苗”实为保健品,而广告中却宣传治疗糖尿病,违法性质恶劣,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9日电:昨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市工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有关单位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予以处罚。现将六个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一、“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2008年11月和2009年3月,天津华育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育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广告中,含有“短期培训,快速上岗”、“预期月薪2000~5000元”等内容。广告中宣传的内容没有向消费者表达清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教育培训”虚假广告案。2008年12月,北京市东城区环球雅思培训学校的教育培训广告中,含有“环球雅思连锁学校”的内容。经工商局立案调查,当事人在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条件下发布虚假的“环球雅思连锁学校”广告。
三、“糖尿病口服疫苗”违法广告案(保健食品)。2009年1月,西安创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糖尿病口服疫苗”广告中,含有“服用一周期,停针停药3-4个月”、“保持血糖平稳,有望使糖尿病患者远离打针吃药的痛苦”等内容。经工商局立案调查,广告中宣传的“糖尿病口服疫苗”实为保健品,而广告中却宣传治疗糖尿病,违法性质恶劣,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四、“正克菌药”违法广告案(药品)。2008年11月,山东三株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的“正克菌药”广告,经工商局立案调查,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
五、“郦志隆手表”违法广告案(保健用品)。2008年12月,天津金鸥表业有限公司的“郦志隆手表”广告,该广告中含有“对高血压的降压作用达到93%”的内容。经工商局调查,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准确,构成违法广告。
六、“益肾兴阳胶囊”违法广告案(药品)。2008年10月,吉林省宝慧医药有限公司的“益肾兴阳胶囊”广告,该广告中含有“全面补充男人精神”等内容的用语。经工商局立案调查,该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扈嘉怡 潘昊昱 王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