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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小金库”领奖设置时限 设定为90天

2009-6-10 13:14:35
    简要内容:6月9日,财政部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相关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6月9日,财政部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通知规定,对于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或者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查处“小金库”无关的;或者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的,均不予奖励。相关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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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编辑: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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