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8 14:21:05
| 简要内容: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治理内容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

唐志顺绘(人民图片)
【新闻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今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然后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本报海口6月17日电 (记者马应珊、罗昌爱)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把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列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对象,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说,“小金库”涉及的资金和资产长期在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督之外,实际上是各单位的“私房钱”,这是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的“毒瘤”。“小金库”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部门利益和个人私欲在作祟。
自2007年5月至今,海南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38件,占全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42%,其中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私设“小金库”现象突出,涉及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的共14件,涉及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组织的11件。“小金库”涉案金额大,50万元以上的13件,100万元以上的9件,主要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甚至贪污私分。
而近年来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罪案的同时,也盯紧“小金库”背后的腐败案,3年间连续查处了20余起由“小金库”牵出的单位受贿腐败案,有力地促进了海南公务机关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