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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站水资源费9月1日起开征

2009-7-20 15:03:05
    简要内容:目前,分配方案尚未最终敲定,但按去年三峡电站发电量估算,重庆1年可获得近2亿元水资源费。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连续提交了关于“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议案、提案、建议。

  最新获悉,从9月1日起,三峡电站每发1度电,将支付0.003元水资源费给重庆市和湖北省。重庆市和湖北省将按各自境内三峡库区水域面积或库容的大小,分配这笔水资源费。

  目前,分配方案尚未最终敲定,但按去年三峡电站发电量估算,重庆1年可获得近2亿元水资源费。随着三峡电站发电量的增加,水资源费收入也将增加。据悉,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是发电企业,该征收所得将用于对三峡库区上游水源的含氧保护,以及修建农村中小基础水利设施,实现以工哺农。

  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连续提交了关于“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议案、提案、建议。代表、委员们认为,三峡库区人民为三峡工程、长江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自身做出了巨大牺性,建议开征水资源费。(黄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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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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