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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检察院六项措施推动人才培养工作
2010-11-30 16:35:1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30日电:近年来,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探索人才教育培养的新方法新途径,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召开了首次人才建设工作会议,启动了3510人才工程(即培养出3名专家型、5名复合型、10名专门型检察业务人才),努力营造“我要成才,我能成才”的浓厚氛围,为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搭建了平台,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成才愿望,促进了检察工作水平的提高,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措施是:

    一是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在总结以往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遵循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检察业务人才库管理办法》、《干警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规定》、《关于青年干警跨岗交流的规定》、《关于初任检察官的试行办法》、《关于司法考试工作的规定》、《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为人才的教育培养、成长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实行业务人才动态管理和使用。建立“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三个类型的检察业务人才库,制定准入标准,通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政治处审核、业务笔试、结构化面谈、党组决定等程序,首批录入专家型人才3名、复合型人才5名、专门型人才4名。设立检察业务人才专项基金,按月分别给予上述三类人才300元、200元、100元的专项津贴,做到管理与激励的有机结合。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每两年对人才库进行调整补充,实行动态管理,使干警们始终保持学习热情。在人才的使用上打破科室界限,在法律监督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以及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检察业务人才的智慧,盘活现有人才资源。通过侦查一体化、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疑难案件办理机制、主诉检察官联席会议、业务人才列席相关检委会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运作,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人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是开展岗位专项业务培训。着眼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专项培训力度,组织召开“第一届检察论坛”,建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黄太云、陈瑞华等法学专家进行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专题讲座,开展全员业务考试,举行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按照分层次培养的思路,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举行“拜师认徒”仪式,实行跨岗交流;对业务骨干交叉、兼职使用,实现了捕诉一体化、自侦一体化。通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使法律理论丰厚的知识型骨干向能力型转变,使实践经验丰富的能力型骨干向知识型转变,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缩短人才成长周期、节约培养教育资源,在补充缺编员额时,重点招录硕士研究生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有志从事检察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四年来,先后公开招录了2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2.7%,其中硕士研究生3名,为检察机关输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活力。

    五是鼓励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挖掘现有人才潜力,提倡、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攻读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并在财力紧张情况下,筹集助学资金,把干警自己的努力与组织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该院已有1名同志取得了在职研究生学历,另有6名同志正在攻读研究生。  

    六是积极拓展人才培养空间。把外出学习考察作为加快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途径。由院领导带队,组织中层干部和业务人才到上海、浙江、福建、广东、重庆、云南及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等先进检察院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同时,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的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法律监督”为主题的京津冀第二届检务合作论坛。市院、一分院、北京二分院、承德市院、唐山市院领导和蓟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出席了论坛,来自周边地区的京津冀九区县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了论坛,加强了检察资源的异地整合,建立了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的长效机制。(张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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