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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建四级调解网络化解居民矛盾

2010-12-3 10:14:17
    简要内容:红桥区日前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形成楼院、社区、街道、区四级调解网络,打造“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妥善解决纠纷。

红桥区组织社区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 记者 常朴 摄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3日电:天津市红桥区日前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形成楼院、社区、街道、区四级调解网络,打造“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妥善解决纠纷。

  近日,红桥区的张女士参加朋友婚礼时将车停在饭店门前,大风刮落广告牌,将张女士的车砸坏,张女士在与饭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饭店告上法庭。红桥区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先将此案移交至红桥区诉前调解委员会,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饭店方当即履行协议赔偿张女士,纠纷在调解员调解下得以化解,省去了打官司的麻烦。据统计,今年以来,像张女士经历的这种民事纠纷案件,红桥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1273件,成功率达98%。

  据悉,为及时有效地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平息民间纠纷,红桥区日前积极打造“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形成楼院、社区、街道、区四级调解网络,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调解工作中,覆盖全区各个层面。通过“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实现了居民群众小纠纷不出楼院,一般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司法所,使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同时,为了更好解决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红桥区还在司法局设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适应交通事故纠纷上升的趋势,在交警支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为了解决涉法涉诉民事纠纷,在法院设立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大胡同地区民商事纠纷多的特点,在大胡同商贸区成立专门调解组织,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件进行专业调解,为百姓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记者袁文瑞 通讯员郝桢 王毅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渤海早报 编辑: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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