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30日电:元旦、春节期间是消费高峰期。也是利用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多发期。为了不给利欲熏心的经营者可乘之机,不让老百姓过节心理“添堵”,天津工商局宝坻分局向违法广告亮了“红牌”。
这个分局发动全局近200名执法人员,在购物广场、便民市场、商铺、居民区、农村小卖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以及健身广场等场所,收缴有违法内容的印刷品广告宣传页5000余份。同时,每晚安排27名执法人员在13个监控点采集本地电视台、电台插播的广告内容。然后,根据相关信息,进行广告主体资格、审批手续、内容真伪等方面的实质性审查。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予以改正并更正相关内容;对于后果严重、给消费群体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违法广告,严格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作出行政处罚。日前,一家电经营单位通过印刷广告载体,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某标牌电动车为“家电下乡”商品,以此招揽顾客,骗取不当收入。经立案调查后,宝坻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此外,这个分局还依法分别对另外3起违法广告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孙海峰)
这个分局发动全局近200名执法人员,在购物广场、便民市场、商铺、居民区、农村小卖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以及健身广场等场所,收缴有违法内容的印刷品广告宣传页5000余份。同时,每晚安排27名执法人员在13个监控点采集本地电视台、电台插播的广告内容。然后,根据相关信息,进行广告主体资格、审批手续、内容真伪等方面的实质性审查。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予以改正并更正相关内容;对于后果严重、给消费群体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违法广告,严格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作出行政处罚。日前,一家电经营单位通过印刷广告载体,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某标牌电动车为“家电下乡”商品,以此招揽顾客,骗取不当收入。经立案调查后,宝坻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此外,这个分局还依法分别对另外3起违法广告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孙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