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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九如:蓟县检察院加强制度建设 形成以工作业绩为标准的选人用人机制
2010-12-30 16:55:49
    简要内容:薛九如表示,为严格干部使用管理,蓟县检察院从“人才强检”的战略高度,认真研究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交流轮岗、政绩考核、检察官资源优化配置等各项制度。成立了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初任检察官的试行办法》、《青年干警跨岗交流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天津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九如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天津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九如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30日电:“组织全院各部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编印成蓟县检察院第一本《工作制度汇编》。《汇编》分为工作职责、业务类、综合类三大部分,计96项30余万字,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九如在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话争创”系列访谈时说到。

    薛九如表示,为严格干部使用管理,蓟县检察院从“人才强检”的战略高度,认真研究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交流轮岗、政绩考核、检察官资源优化配置等各项制度。成立了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初任检察官的试行办法》、《青年干警跨岗交流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中层领导干部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具体标准,规定了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调离原岗位、降职使用、免去行政职务的情形,形成了以工作业绩为标准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编辑: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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