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结合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开展专项预防。在西站建设工程启动伊始预防工作就已介入其中,将预防的关口前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作好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对重点工作环节实施重点预防,做到警钟长鸣。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俊玲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31日电:“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面对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确立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贾俊玲在天津基层检察长“话争创”系列访谈中总结本院的做法。一方面对损害重点工程建设、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不留情。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体系。
“全力构建职务犯罪的惩防体系,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充满了新希望。”贾俊玲表示。红桥区检察院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合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开展专项预防。在西站建设工程启动伊始预防工作就已介入其中,将预防的关口前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作好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对重点工作环节实施重点预防,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结合区情实际,开展联合预防。在红星职专地下人防工程中,红桥区检察院与区人防办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会制度,组织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订廉政责任状,并为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法律咨询服务,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社会预防。从去年开始,红桥区检察院已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转变为常态的工作模式,先后到天津商业大学、中医药研究院等20余个单位作专题廉政教育讲座,增强了有关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我区防腐长效机制的建设。
四是结合检察建议开展系统预防。通过对职务犯罪案发原因的分析,对某一企业或某系统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