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6 16:02:16
| 简要内容:河东检察院近日受理并公诉了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及时赶到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顾某某、李某某、宋某某等人抓获归案。经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顾某某、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6日电:河东检察院近日受理并公诉了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均为十几岁至二十几岁的青年,更令人叹息的是,本案竟是因为年仅18岁的女孩张某泄私愤而引起的。
2009年5月1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家上网聊天过程中,与原男友的新任女朋友孟某发生争执怀恨在心,便将此事告知好友顾某某和李某某,让他们帮助自己出气。随后,李某某纠集宋某某等人,携带砍刀、枪支等凶器于当日22时许在河西区某酒吧门口聚集,由张某引路,一同来到孟某经常去的河东区某网吧楼下。首先由张某进入网吧与孟某交涉,长时间不见张某出来,李某某等人便冲进网吧与孟某一方发生争执,殴打了对方一名长发男青年郭某。在双方打斗过程中,宋某某将劝架的网吧网管砍伤,网吧工作人员合力将宋某某抓住并及时报案。
及时赶到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顾某某、李某某、宋某某等人抓获归案。经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顾某某、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学军 刘钰 张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