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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滨海高新、创社会和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

2010-5-17 14:51:27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海泰集团,派驻机构,各科技创业园及各企业单位:

  按照市委《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精神,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提高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工身体素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展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建设滨海的精神风貌,共同构建社会和谐,拟于2010年6月至9月举办“建滨海高新、创社会和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届运动会。

  一、 主题:

  “建滨海高新、创社会和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届运动会。

  二、 主办单位: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 运动会组委会主任:

  名誉主任:

  周思纯 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赵海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主任:

  张世军 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四、承办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

  天津市体育局群体处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6月—9月,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详见单项竞赛规程。

  六、参赛单位和办法:

  高新区两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海泰集团、派驻机构、各科技创业园及各企业单位组成运动代表队参加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代表队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并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

  七、竞赛分组和项目:

  男子甲组:45岁以上(196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女子甲组:40岁以上(197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男子乙组:45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乙组:40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组、女子组不限年龄。

  个人竞赛项目(10项):100米跑、立定跳远、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双打)、保龄球、游泳、中国象棋、桥牌(双人)、1分钟跳绳;

  集体竞赛项目(7项):4x100米接力、足球(七人制)、三人篮球、拔河、集体跳绳、健美操、广播体操。

  各组参赛项目按报名表要求填写。

  八、 竞赛时间:

  各单项比赛安排在6月——9月举行,运动会闭幕式拟于9月底举行。

  九、奖励办法:

  1、各项个人、集体比赛均录取前6名,颁发奖品、奖牌;

  2、团体奖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奖状。组织优秀奖8名,颁发奖杯。

  3、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个人竞赛、集体竞赛各项前6名按7、5、4、3、2、1分值计算。团体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若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集体竞赛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十、报名要求和时间;

  报名参赛以各代表队为单位。每位参赛队员报名参加个人竞赛项目和集体竞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4项(各限2项),每组个人项目限报4人,集体项目限报1队。

  5月23日之前第一次报名,各参赛代表队请将参加竞赛项目和人(队)数、领队、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高新区工会。

  参加竞赛人(队)数确定之后,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进行第二次报名,届时组织抽签分组。

  联 系 人:陈广慕、聂静

  联系电话(传真):83715765

  联系地址: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1402工会

  邮 箱:gxqgh@thi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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