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7 14:52:18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本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天津滨海高新区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单位 天津津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项目选址于滨海高新区北部,津汉快速联络线与北环铁路线的交口处。为一三角形不规则地块,选址东侧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南侧为新杨北公路(规划路),西侧为绿化用地,北侧隔津汉快速联络线为农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占地面积66600 m2、总建筑面积12627m2;锅炉房的规划规模为可容纳2台DZL29-1.6/130/70-AII3(29MW)和3台DZL70-1.6/130/70-AII3(70MW)燃煤热水锅炉。按总体规模建设锅炉房、渣仓、烟囱、干煤棚、办公、绿化等所有土建工程。工程总体预计到2011年12月竣工。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滨海高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符合滨海高新区的总体规划及供热规划的要求,并配合滨海高新区约400万m2的起步区的建设。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排放去向合理;厂界噪声在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做到厂界声环境质量维持现状;锅炉灰渣处置去向合理。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建设得到附近工作和生活的绝大部分人群的理解和支持;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