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部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郝静用自己的体会对记者说:“我认为,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给他们情和爱,并真心为老百姓干点实事,矛盾就会迎刃而解”。接着,她对记者讲述了自己通过办案,如何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故事。 |
化解社会矛盾 从关注民生做起
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部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郝静用自己的体会对记者说:“我认为,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给他们情和爱,并真心为老百姓干点实事,矛盾就会迎刃而解”。接着,她对记者讲述了自己通过办案,如何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故事。
2008年12月,数九寒冬。郝静在承办一起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她认真阅卷,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她多次深入到案发现场,走访群众核实证据,最后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欺压百姓,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某公司经理刘某和被雇用人员张某等13人送上法庭。
在办理此案中,郝静对前来申冤的10多家被强行拆迁的被害人热情接待,嘘寒问暖。当发现在严冬时节被害人还穿着单薄的衣服时,她发动全科室干警为被害群众捐款捐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并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了他们临时住处等问题,使这些受害群众深受感动,从而消除了他们的对立情绪,拉近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距离。
庭审中,郝静做到有礼、有力、有节,娴熟运用法律指控犯罪,充分利用证据堵塞的狡辩,最后这些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宣判后,10余名被害人将“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郝静的手中。
爱岗敬业 从公正执法做起
今年41岁的郝静,参加检察工作20年来,她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勤勤恳恳工作、扎扎实实办案、平平静静做人,荣获多项全国以及省市级荣誉称号。先后获得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杰出青年卫士”、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2006年,她代表天津市检察机关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实现了天津市检察官在“全国十佳公诉人”行列中零的突破。获奖后的几年里,她没有沾沾自喜,还是那么踏实地学习,还是那么努力地钻研,那份勤奋没变,那种执着没变。不久前,她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天津市首届检察业务专家。
郝静常说,“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就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多年来,她努力钻研起诉业务,即使当公诉科科长以后,仍然坚持一线办案。在办案中,她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两年以来,经她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无一错案。
2009年5月,郝静承办了天津市某路桥建设公司窦某某4人特大受贿、行贿案。由于涉案人员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因此,案件刚刚移送起诉,说情人的、请客送礼的就接踵而来,都被她一一拒绝。为了不受干扰,她那段时间基本不接听外界电话,并利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加快办案进度,仅用2个月的时间就将此案起诉到法院。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办案中,她针对企业在规章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受到单位的欢迎。
在办案中,她经常以女性的细腻和魅力,感化教育犯罪嫌疑人。曾有一对涉嫌犯罪的母女被她提起公诉。庭审中,二人先是指责郝静作为女人和母亲心太狠,后经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理说法,庭审结束后,这对母女向郝静同志深深鞠躬,表示认罪伏法。
在办案中,她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去年,她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成功处理了一起发生在在校学生之间的伤害案件,得到法律从轻处理的涉案学生已经如愿考取了大学,有了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