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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节能减排开始冲刺 28项任务指标一一落实到位
2010-9-23 10:19:45
    简要内容: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山东省从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明确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重点提出8项举措,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细化为28项具体工作,并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指挥部办公室各小组。

  山东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同时,成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提出八大举措推进节能降耗,并把节能减排28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全力吹响节能减排冲锋号,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完成。

    不再审批“两高”项目

    据了解,2010年山东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还需再降低4.29%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还需分别比2009年降低2.5%和1%,才能确保实现分别降低22%、18%和20%的“十一五”减排目标。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山东省从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明确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重点提出8项举措,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今年一律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建设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并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责任。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融资、税收、补贴、电价等优惠政策,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两高”企业用电。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要加快淘汰钢铁、小火电、水泥、焦化和铁合金落后产能,并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并依法停止供电供水。

    加快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项目。鼓励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产品,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机电设备淘汰目录规定。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电机,淘汰低效照明产品。2010年底前所有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设一批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水平。以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为重点,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出台具体扶持政策,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诊断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抓好千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0年底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比例要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扩大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范围。严格政府机关节能考核,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2009年降低5%。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制造、资源化循环产业为重点,建设10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以城市、园区和企业为重点,培育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以工业“三废”回收为重点,开拓资源综合利用新途径。

  建立能耗预警调控机制。每季度对全省及各市能耗总量、结构等进行动态分析,对出现能耗异动和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方、产品能耗超过限额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的企业、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实行预警调控,确保把用能控制在合理范围。

  加强节能工作监管。围绕淘汰落后产能、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和单位。组织开展高耗能行业专项督察,对违反政策为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以及“两高”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发放贷款、提供优惠电价、办理土地、规划、节能、环保等相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及时监测分析减排形势

  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山东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任总指挥,省政府办公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省政府节能办等24个部门为成员的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监测预警等7个组,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全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调度,及时监测分析节能减排形势。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细化为28项具体工作,并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指挥部办公室各小组。其中,山东省环保厅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等部门配合,负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3项具体工作。

  严格落实“四不一奖”规定

  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四不一奖”规定,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并视情况给予政纪处分;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或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能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完成节能任务好、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山东省要求有关部门加强舆论宣传,既要总结推广一批典型做法,强化示范带动作用,还要及时曝光一批浪费能源、节能违法单位和企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松凝 实习编辑:张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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