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通过预防,不仅为规范工程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建设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有效预防了京沈高速公路建设中出现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实现了宝坻区检察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双为零”,其中宝白公路改造工程的同步预防工作还被评为全市优秀预防项目。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建廷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3日电: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建廷在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时谈到,针对近年来市政建设速度快、工程多的特点,宝坻区检察院从2001年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工程建设开始,对一些投资大、工期长、易于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工程开展了同步预防。几年来,相继在九园、宝卢、宝平、宝白等主要公路大修改造、潮白新河南里自沽蓄水闸除险加固、宝坻一中示范校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其中包括建设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7个。通过预防,不仅为规范工程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建设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有效预防了京沈高速公路建设中出现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实现了宝坻区检察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率“双为零”,其中宝白公路改造工程的同步预防工作还被评为全市优秀预防项目。主要做法是:
1、建立组织,形成网络。首先,积极建议区委成立了由区委领导任主任,纪检、组织、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在区预防委的领导下,检察院成立了重点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次,帮助建设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在参建单位确定责任人。同时与建设单位共同成立了预防工作联络小组或确定联络员,通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加强双方联系,共同推进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制度,联手互动。几年来,宝坻区检察院先后与20余个单位签署了《关于加强预防工作联系的规定》或《预防工作备忘录》,与工程主管单位召开联席会14次,工作推动会6次。2008年,针对“十一五”期间水利、电力工程项目多、投资金额大的特点,又分别与区水务局和宝坻供电有限公司制定出台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将推行市场廉洁准入制成果运用于工程招投标过程,向工程主管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6年以来,共向有关工程主管单位提出推行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的建议16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