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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2010-9-6 12:10:58
    简要内容: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污染减排工作会议暨火电厂减排工作布置会上获悉:经国家环保部核定,广东2010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6.13万吨,同比下降5.4%;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1.64万吨,下降2%。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污染减排工作会议暨火电厂减排工作布置会上获悉:经国家环保部核定,广东2010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6.13万吨,同比下降5.4%;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1.64万吨,下降2%。至此,该省二氧化硫累计减排23.40万吨,比2005年的排放量(129.4万吨)下降18.1%;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17.31万吨,比2005年的排放量(105.8万吨)下降16.4%,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下降15%的减排任务。

  会议介绍,随着经济强劲回升,城镇化建设加快,污染物产生量迅速增加,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压力有增无减。今年1—7月广东全省火力发电量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30.4%,预计全年火力发电量将增长20%以上,超过减排计划预计增量的一倍,新增量控制任务艰巨。

  会议透露,今年广东将加大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执法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火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要扣脱硫电价,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要扣污水处理费,工业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依法征缴排污费。其次,加强火电厂运行管理,严格限制燃油机组顶峰发电。各个火电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工作。下一步,广东还将要求各地全面启动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建设。(记者邓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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