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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花8900元买手镯却有“裂纹” 法院一审判决卖家如数退货
2011-10-27 10:21:24
    花8900元买手镯后引发纠纷:买主说到家后发现手镯上有裂纹,要求退换,卖家不同意,称买的时候对方就知道有纹。冯先生找到商家交涉,销售人员最终同意调换,并向冯先生出具了手镯有质量问题的证明,但由于销售人员提供的手镯与冯先生所购手镯的差别很大,最终没有换成。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7日电:花8900元买手镯后引发纠纷:买主说到家后发现手镯上有裂纹,要求退换,卖家不同意,称买的时候对方就知道有纹。前不久,红桥区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卖家如数退货,没有支持双倍赔偿的请求。

  翡翠手镯上的纹是怎么回事?

  买家

  是裂纹,摸上去有感觉

  今年(2011年)4月28日,市民冯先生从红桥区水木天成某珠宝店购买了一只翡翠手镯,成交价为8900元。卖家出具的销售单显示,翡翠手镯原价28000元,售价8900元,“不退换”。冯先生表示,试戴手镯前发现上面有一段贴有白色标签,销售人员称是防伪标签,并将标签撕掉擦了擦。冯先生的妻子试戴后很满意,决定购买。但是回家后,冯先生发现手镯原来贴标签的地方有黏稠感,用放大镜看发现手镯上有裂纹,用手触碰还有磕手的感觉。

  第二天,冯先生找到商家交涉,销售人员最终同意调换,并向冯先生出具了手镯有质量问题的证明,但由于销售人员提供的手镯与冯先生所购手镯的差别很大,最终没有换成。

  商家

  是翡翠的自然生长纹

  庭审中,商家的陈述与冯先生有出入。商家表示,冯先生所购手镯上并没有贴标签,而是用线拴上的活动标签,买手镯当天冯先生因为赠品在柜台吵闹,次日又提出调换好一点的手镯,销售人员同意调换,同意调换的书面凭证也是按照冯先生女儿的意思抄写的,该“凭证”称“因镯子有质量问题同意调换”。商家解释,“质量问题”指的是冯先生所购手镯有石纹,即翡翠的自然生长纹,销售人员在冯先生挑选时就提示过,但冯先生执意购买。对此,冯先生表示销售人员并未提示。

  庭审纪实

  当庭“验”手镯 判商家退货

  冯先生当庭出示了手镯,从外表观察,手镯有一处裂纹用指甲刮有不平滑的痕迹,另有一处纹路用手触碰表面摸不出来。对此,商家表示认可。

  法院认为,商家应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而销售人员出具了手镯有质量问题的证明,当庭“验货”也表示认可,法院认定商家承认其出售的手镯存在质量缺陷。鉴于手镯是特殊商品,不适宜更换,且双方在调换手镯时也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应退货。至于销售单中的“不退换”,是商家作出的单方约定。关于冯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认为,因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商家主观故意和有欺诈行为,因此请求证据不足。

  法官提醒

  请业内“掌眼” 仔细选珠宝

  今年前三季度,本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金银珠宝饰品支出同比增长78.2%。与此同时,相关的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法官为此提醒市民,珠宝属于特殊商品,消费前应先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请专业人士“掌眼”,挑选商品时也要仔细。另外,购买此类商品最好到有信誉的商家,索要相关凭证。同时,商家要诚信经营,所有的欺诈行为都要由行为人自己埋单。(记者 高立红 通讯员 温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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