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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天津优秀创意企业、优秀创意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即将展开
2011-10-9 18:58:50
    优秀创意企业推荐范围覆盖在津依法注册从事服务设计、科研教育、广告传媒、咨询策划、时尚消费、动漫动画、影视展演、出版发行、娱乐休闲、网络游戏等领域的相关企业。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9日电:由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主办、天津市创意产业协会承办“2011天津优秀创意企业、优秀创意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即将展开。

    此次表彰是为了奖励那些在天津市创意产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彰显良好发展潜力的创意企业、创意个人,旨在展示创意产业在经济建设和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天津创意产业品牌形象,并以此为契机促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创意产业,提高参与创意创新的积极性,激励优秀创意企业和创意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天津创意产业新一轮发展。

    据悉,此次活动将评选出优秀创意企业20个、优秀创意个人20名。

    此次活动的主要方法是:

    区县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委员会考察、市里统一表彰。即表彰办法是由各区县主管部门推荐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市创意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对考察结果报市发改委审批后,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天津市创意产业协会联合颁发奖杯和证书;在天津各大媒体开辟专栏,对优秀创意企业、优秀创意个人进行广泛宣传报导。

    活动主要流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制定活动方案,确定评选表彰办法。
    (二)区县选拔推荐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主管部门进行选拔推荐。每个区县各推荐上报一个优秀创意企业和一名优秀创意个人,于10月31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网上公示、公众评议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天津市创意产业网》开辟活动专栏。介绍所有候选企业和个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收集公众意见。

    (四)联合考察阶段:2011年11月1至11月25日,“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评定审批阶段:201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由天津市创意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依据各区县推荐资料,结合公众评议和考察组考察结果,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发改委审批。

    (六)颁奖宣传阶段:2011年12月份(年底前后,在创意产业活动周或会员大会期间)召开颁奖大会,公布获奖名单,由市领导和发改委领导为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在天津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报导获奖单位和个人事迹。

    推荐范围:

    优秀创意企业推荐范围覆盖在津依法注册从事服务设计、科研教育、广告传媒、咨询策划、时尚消费、动漫动画、影视展演、出版发行、娱乐休闲、网络游戏等领域的相关企业。

    优秀创意个人应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创意产业领域做出突出业绩,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我市政府机构、产业园区及相关企业的从业个人和创意爱好者。

    注:优秀创意企业不含市发改委挂牌命名的创意产业园区;优秀创意个人不含市发改委命名的创意产业十大领军人物。

    上报材料:

    优秀创意企业上报材料:

    1、填写《2011天津优秀创意企业审批登记表》

    2、优秀创意企业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

    3、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

    4、能够证明企业良好营运状况的资产数据说明资料(年检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企业重大创意、创新项目资料或其它与评选表彰相关的证明资料。

    优秀创意个人上报材料:

    1、填写《2011优秀创意个人审批登记表》

    2、优秀创意个人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

    3、身份证复印件、从业单位证明。

    4、创意、创新项目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或专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编辑:稻草人 实习编辑:旋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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