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0 18:57:30
|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会上进行报告,并组织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新选拔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0日电:天津市东丽区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组织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日前,24个有科级任免事项的处级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党委(党组)负责人就2011年度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严肃换届纪律等情况向广大干部群众报告,并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共参加评议会议837人,评议新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64名。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会上进行报告,并组织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新选拔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是了解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按照中央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新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达不到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将给予岗位调整或免职、降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