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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12-26 14:41:55
    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田建国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区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后工作所作的安排,决定予以批准。坚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田建国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区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后工作所作的安排,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隋毅 实习编辑: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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